沙东迅认为,谭元亨是抄袭了自己1995年的著作内容。(摄影:马强)
谭元亨出示了一张1995年的南方都市报证明他剧本完成的时间。(摄影:马强)
沙东迅,广东省社会app院历史所研究员。著作《广东抗日战争纪事》入选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手机版出版总署评选的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百本重点图书之一。发表论文《侵华日军在粤进行细菌战之研究》等近百篇,其中《侵华日军在粤细菌战大曝光》获全国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征文比赛一等奖。发表论著200多万字;文献纪录片《广东:“8604”内幕》等。
谭元亨,华南理工大学手机版与传播学院教授、客家文化研究所所长。谭元亨长期从事文、史、哲、美学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对客家文化的研究颇为有名。发表出版作品60部,2000余万字,另有译著多部。《谁当小指挥》获全国首届儿童剧金猴奖,《洛杉矶的明升中国少男少女》获1996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华民族风情录》获1996年全国骏马奖,《抓来的老师》获全国新时期优秀少儿文艺读物一等奖。
焦点PK:有合作关系,就要共同署名?
沙东迅认为,他最早开展对日军在粤细菌战的调查,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虽然双方曾有合作,但谭对这部分资料没有共享权。如果不是当年合作时向谭提供大量的调查资料,谭根本无法独立写出《纪事》和《追诉》两本书来。且他发表《大曝光》在先,谭在著作里只字不提他的名字,也没有注明资料的来源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
而谭元亨则称,1995年5月他已写出了《黑色“8604”》剧本,比沙1995年9月出版《大曝光》的时间还早4个月。当时他所获得的调查资料渠道并不完全是来自于沙东迅。再者,既然当年双方是合作关系,材料共享,自己的著作就不存在剽窃、抄袭沙东迅作品的行为。且双方合作时并没有约定哪一个发表作品须共同署名。“沙东迅自己关于日军在粤细菌战的作品没有署上谭元亨的名字,为什么我的著作就要署上沙东迅的名字?”
以史料为基础写小说,不存在抄袭?
沙东迅指出,《纪事》与《追诉》在基本内容方面复制了自己的《大曝光》等调查资料,两书中有226处、约7.5万字存在剽窃、抄袭。
谭元亨则称,当年合作时,两人曾一起访问幸存者和目击者。整理笔记时两人也互相交换。因此,他的两本著作一些内容与沙的著作难免有相同之处。再者,关于日军在粤细菌战的史料中,有一些收藏在档案机构中,有一些是当事人,如日本老兵、幸存者自己公开的,属公知领域的内容,不是沙东迅个人所独有的。
谭元亨同时强调,他的《纪事》是一部小说,是以史料为基础进行文学创作。《纪事》是对1995年自己写的电视剧剧本中进行了修改,书中人物都是虚构的,故事细节有真实人物的影子而已。而《追诉》属于手机版文学作品,书中还采用了描写、议论、抒情等手法。他的两本书和沙东迅的历史学著作完全是两回事。
省社会app院历史所研究员沙东迅和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手机版与传播学院教授谭元亨在1995年曾是合作伙伴,一起调查过抗战时期日军在粤进行细菌战的情况。然而,两位在广东文史界享有盛名的教授,如今却反目,对簿公堂。
去年11月,沙东迅将谭元亨告上法庭,理由是谭元亨在2005年8月出版的著作《东方奥斯威辛纪事》(下称《纪事》)和《日军细菌战:黑色波字“8604”———来自东方奥斯威辛的追诉》(下称《追诉》)的基本内容剽窃、抄袭沙东迅1995年9月出版的著作《揭开“8604”之谜———侵华日军在粤秘密进行细菌战大曝光》(下称《大曝光》)等有关作品,造成侵权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已在天河区法院经过三次交换证据。4月24日将开庭审理。
1994年受命调查日在粤细菌战
沙东迅介绍,1994年初,因编写《侵华日军细菌战》一书,受明升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的委托,他受命负责协助调查日军在粤秘密进行细菌战的任务。1994年7月18日,沙东迅在《南方日报》上首次发表日军在粤进行细菌战的文章,1995年9月在花城出版社出版《大曝光》一书。沙因此在广东史学界被称为“明升中国研究日本‘波字第8604部队’细菌战第一人”。侵华日军细菌战诉讼原告团总代表王选去年9月在岭南大讲坛讲座时,高度赞扬了沙,称沙是“广州人里的一条好汉、一个人常年研究8604部队”。
起诉是为了打击学术腐败
2005年8月23日,《东方奥斯威辛———日军在广州的细菌战暴行》专题展览在省档案馆举行。在开幕式上,华工手机版与传播学院教授谭元亨的著作《纪事》和《追诉》首发。
沙东迅说,首发式他没有去。事后阅读谭的两本著作后,十分愤慨。他称,自己发表的关于日军在粤细菌战的作品早于谭元亨发表的著作。《纪事》与《追诉》中有226处、约7.5万字严重的剽窃、抄袭了他的著作《大曝光》。
“如果没有我多年调研、翻译、收集的这些基本资料,谭元亨根本不可能独立写出这两本书来。”令沙东迅十分愤懑的是,谭元亨在两本著作中,既没有指明原作者、翻译者的姓名,也没有指明资料的来源出处。据此,沙东迅认为谭元亨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为何在谭元亨两书出版了近三年后才将谭告上法庭?沙东迅解释说,他曾托人劝告谭承认错误、赔偿损失,内部协商解决,但谭一直不理不睬。
沙东迅称,他实在忍无可忍才决定起诉谭元亨,要求索赔20万元。“我这样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为了打击日益猖獗的学术腐败。”
1995年两人曾有密切合作
事实上,在1995年,沙东迅与谭元亨曾有过一段短暂合作。
沙东迅称:1995年8月,时为广州师范学院儿童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的谭元亨主动与他联络,称听说沙东迅调查日军在粤细菌战很有成绩,有兴趣参与。沙东迅表示欢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沙着重从史实调查,谭着重文学创作。
谭元亨也承认双方有过合作。1994年年初,广州电视台约他写一部以日军在粤罪行为主线的剧本,当时电视台方面将相关资料线索提供给他,凡有外出采访细菌战罪行的题材,都通知他参加采写拍照,尤其是对波字8604部队在广东进行细菌战的材料发掘方面。1994年底剧本大纲定稿。1995年5月他写出了《黑色“8604”》剧本。在1995年期间,为改好剧本,电视台方面介绍他与沙东迅联系,征求沙东迅对剧本的意见。沙东迅参加了剧本的研讨会,也领取了与会的顾问费。
1995年9月22日的《南方都市报》报道了《黑色“8604”》剧本已告完成的消息,并附上了谭的前言,其中写道:“如果不是当年波字8604部队班长丸山茂的指证,如果没有省社科院沙东迅教授在极为艰难的状况下进行大量的调查发掘,这一段令人发指的血腥历史,有可能就会湮没掉了……”
尽管两人的合作在1995年时没有留下任何字据,但从两人的现在讲述中可见当时关系十分密切:沙东迅说,自己提供了当时的调查手机版给谭,两人一起实地了解情况,访问当事人;而谭说,两人一起调研时,经常互相交换材料。“因为沙东迅记录速度太慢了,很多东西记不全,因此有时调研后,沙还要核对我的笔记做补充。我发现一些新材料也提供给沙。”
沙东迅说,1996年他发现谭元亨在北京《十月》杂志第3期发表《来自东方奥斯威辛的追诉》,文中提及沙东迅的名字和双方一起调查的内容。但该文只署了谭元亨一个人的名字。沙认为,谭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毁约,是“独吞调查的劳动成果、是过河拆桥”。从此不再与谭有来往。
而谭则否认了合作终止的说法。因为在2005年,他还介绍BBC的记者去采访沙东迅。
谭元亨说,《黑色“8604”》剧本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拍摄成,因此就将该剧本改写成纪实文学《纪事》。
谭元亨说,他不否认沙东迅为了揭开日军在粤细菌战的重大史实付出了辛劳。而他从1994年开始也在进行调研,以后也带着自己的研究生搜集这方面史料。谭元亨认为自己的《纪事》和《追诉》两本著作不存在抄袭、剽窃沙东迅的《大曝光》及相关资料,没有构成侵权。
谭元亨认为,沙东迅告他是为了神化沙在调查日军在粤细菌战有最早的贡献。
学界反应 从合作到反目,都是为名利
沙东迅和谭元亨在广东文史界都是知名教授,两人对簿公堂一事在文史界引起了不小反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史界专家称,撇开谭元亨在法律上是否真有对沙东迅构成侵权行为不谈,两位学者出现目前这种局面就让人感到寒心。这位专家说,目前对于日军在粤细菌战的史实调查还有不少亟待调查挖掘之处,侵华日军细菌战诉讼还在艰难进行中。国内的有识之士当是形成合力,以严谨学术态度完成这一历史课题。
“冷眼旁观两位教授从合作到反目,其实无非是为名利。”
律师说法 如果存在关联 沙著作权应得到保护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认为,对于这起笔墨官司,首先要确认沙东迅对1995年出版的《大曝光》及相关调查资料是否拥有著作权;在谭元亨1995年与沙东迅在合作关系中,谭元亨是否对沙东迅该作品著作权产生过一定影响;
其次,将谭元亨的《纪事》、《追诉》与沙东迅的《大曝光》进行比较,看是否存在关联性,两者的关联程度如何,是一般性的引用,还是严重的雷同;
第三,在著作权明确的情况下,如果两者存在关联的话,沙东迅的作品著作权应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史料链接 波字8604部队
日寇侵华期间在明升中国曾建立了四支细菌战部队:关东军满字731部队;华北派遣军甲字1855部队;华中派遣军荣字1644部队;华南派遣军波字8604部队。
据一些日本老兵的证词和相关调查材料显示:波字8604部队(对外称:华南防疫给水部)建立于1939年。其本部设于当时广州中山大学明升手机版院图书馆大楼,下设6课,配员1200余名,负责日军在华南地区秘密地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细菌战。1942年波字8604部队运用伤寒等细菌屠杀香港和广州难民,还从事细菌的人体试验和鼠疫跳蚤等细菌的生产活动。伪粤海港检疫所是波字8604部队秘密进行人体试验的场所,广州南石头难民收容所是该部队在广东进行细菌战杀人最多的场所,其尸体大部分埋葬在南箕路两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