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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升手机版(明升中国)评】博导“年检”:看上去很美 |
博导年检标准不仅是人才选拔,更是人才培养制度的问题 |
为了治疗博导制度的异化,众多高校纷纷开出教授博导下岗、副教授和讲师博导上岗的药方。最近,东北师范大学传出消息,“20名非博导可以招博士生、7名博导被暂停招生”,开始破除博导终身制,对博士生导师每年一评(“年检”),再次引起媒体高度关注。论者认为这是对博导定位的常识性回归,也有的赞赏此举惟才是举,不拘一格,有利于人尽其才,激活博导群体的创造性。
但是细究之下,不难发现,虽然此举对偏离学术轨道的博导有一定的惩罚和警戒作用,对博导群体的形象维护也有助益,但在整体教育体制和学术大环境不变的前提下,此举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
博导终身制与学术市场化
博导“年检”意在打破博导终身制的不成文规定(尽管从来没有哪里规定过博导实行终身制,而终身制本身也并不一定就是坏的),但只要现行高等教育体制的前提性条件不变,“年检”只能是昙花一现。且不论现行教育体制中的人才培养机制、学术产出和评价机制,单单博士点终身制就足以成为博导事实终身制的温床。因为博士点的维系需要博导,而博导的产生又依赖于博士点的存在,加之博士点关系到学科实力排名和大学声誉,关系到学科资源的争夺,要避免在鱼龙混杂的大学排行榜和各类名目的资源瓜分中吃哑巴亏,高校势必采取实用主义路线,维持并不惜制造一定的博导指标。
因此,不打破博士点终身制就无法真正打破博导终身制。“7名博导被暂停招生”,或许只能证明当初博导遴选的门槛太低,入口把关不严;而“20名非博导可以招博士生”,或许是在当前博士质量下滑的大背景下继续走博士扩招路线的“阳谋”,或许是博导遴选改头换面的“放水”。按照这种扩张速度,如何保证20名新博导不会重蹈覆辙?即使20名博导合格,能保证招到相应数量的合格的博士生吗?
总之,要从根本上实现博导能上能下、保持旺盛的学术创造力,必须从高等教育体制全局着手,单一的改革难以战胜环环相扣的固有体制。先前为数不少的高校或高调或低调地“下课”博导、允许非博导招收博士生,但终归沉寂不再有后续报道,由此似乎也可以嗅出风光不再的阴霾。
谁来“年检”与学术权力化
作为一个学校行动,“年检”的最终决定机构是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这是一个手握重权的机构,但是,评定委员会的委员如何产生?它的组成是否有代表性?它所奉行的“年检”规则及其产生的结论是否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如果不服年检结果如何救济?因为没有足够的信息其答案不得而知。
问题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一般来说,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委员来自尽可能多的学科,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是有的学科仍然可能没有代表,这些学科的“年检”谁来决定?即使有自己的代表,也无法改变评定委员会外行居多的基本格局。而且,评定委员会的委员谁来评定,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吗?此外,博导群体的不稳定和博导“下课”带来的尴尬不可小觑,如果博导还有学生没有带完,就丧失了博导资格,这对在读博士生如何交代,这不是学校对招收的博士生的违约和失信吗?
因此,在目前的机构产生机制下,即使排除评定委员会滥权的因素,“年检”仍将注定是一个外行评定内行、程序重于实质的行政主导过程,除非将评定的权力下移,同时依赖于同行评议制度的发展成熟。
如何“年检”与人才培养体制
东师大没有公布具体的年检方案,但从简略的报道和其他实行副教授、讲师博导的高校透露的信息看,博导遴选的标准侧重科研成果、课题/项目和科研经费等,跟教授评定没有太大差别。这似乎又回到常为人诟病的教授与博导不分的老路,按照舶来国的制度安排,教授是一种学术资格,而博导只是一种工作岗位。
即使就这最重要的三个遴选标准来看,也是有问题的。首先,学术生产毕竟不像工厂里开动机器就可以生产产品,学术灵感需要时间累积,学术创作也有高峰和低谷,人为地设定成果产出的期间(比如东师大定为一年一检)违背学术生产的客观规律。其次,可以得到正式承认的课题仅限于纵向课题,横向课题无法纳入评价体系。而自上而下的计划性课题的申请和审批,众所周知黑箱操作颇多。因此课题标准的指挥棒会在局促学术视野的同时加强学术对行政的依赖,且副教授相对于教授更难拿到课题。第三,博士生的培养经费早就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目前并没有要求导师负责博士生培养经费的制度保障,并且就人文和社会app而言,课题经费本身就相当有限,有的课题申请下来甚至入不敷出。
因此,必须找到合理的年检标准。到底让哪些人来做博导,关键看博士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能否以合适的培养方式完成培养目标是决定博导称职与否的关键性因素。即只要培养的博士合格,就可以认定博导合格。也就是说,要培养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并能作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如果通过课题/项目培养为佳,就必须要求导师有课题/项目,如果通过学术前沿研究为佳,就必须导师冲锋陷阵在学科前沿,如果保障博士生活无忧为佳,就必须要求导师有足够的支付给博士生的科研经费。
博导的年检标准或者说遴选标准,从根本上说不仅是人才选拔,更是人才培养制度包括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问题,需要从博士培养制度的全局着手。但吊诡的是,虽然博士培养的基本目标是造就学术和科研人才,但是目前不少博士根本无心学术。
(作者系明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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