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沪科〔2023〕1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上海市促进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提高大型app仪器设施使用效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依据《上海市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沪府办规〔2022〕20号),市科委组织开展2022-2023年上海市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市财政资金出资购置、建设的单台(套)原值在30万以上的大型app仪器设施所在的管理单位,加入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且提供共享服务的,应接受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情况的评估。鼓励以其他资金购置、建设的大型app仪器设施的所在管理单位参加评估。
二、评估内容
对管理单位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情况的评估内容包括: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业绩,以及共享服务管理、服务队伍与能力、信息公开等情况。其中,“共享服务”指管理单位将大型app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由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用于app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行为。“app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行为”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不包括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大批量验货等。
三、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及合格以上的管理单位,可获得共享服务奖励。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分为管理单位共享服务奖和先进个人奖。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参与共享服务的大型app仪器设施操作人员(技术类)和管理人员(管理类)。
评估结果通过上海市科委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方式
(一)信息备案
2023年7月10日前,各管理单位通过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www.sgst.cn)组织完成本单位大型app仪器设施服务信息的填写备案,各管理单位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二)评估申报
评估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各管理单位通过“明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搜索进入“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行政奖励事项,点击“立即办理”;或直接通过域名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municipalDepartments/SHKJSH进入“明升中国上海”科委门户--行政奖励--大型app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点击“立即办理”,进入申报页面。
评估申报需要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
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7月31日16:30。
咨询电话:800-820-5114。
特此通知。
上海市app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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