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李晨阳
近日,马钢合肥子公司百余名职工因血铅水平超标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却被公司以“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
无独有偶。不久前,湖南衡阳“儿童血铅超标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儿童家长索赔206万元,判赔却只有2.6万元,尚不够起诉成本。
“血铅”危害频频触痛人心,法律却屡屡爱莫能助。在我国,血铅超标的维权之路为何如此难走?
维权坎坷源自app盲区?
“上述案件中,公司推脱责任的借口并无法律依据。”山西艾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万玺告诉《明升中国app报》记者,尽管法律要求污染者负举证责任,但受害者一方也应尽量掌握有利证据。
然而,此前的报道中称,目前国内尚无量化血铅儿童损害程度的技术。这使得受害者难以“利器在手”。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明德表示,很多污染因子与损害的相关性至今在app上尚无定论。这成为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案件“维权难”的症结所在。
来自上海交通大学新华医院的余晓丹认为,铅作为研究历史最长的重金属之一,对健康的损害、对智力的影响等都有充足的app依据。“就连血铅浓度上升与IQ值下降之间的定量关系,都研究得很清楚了。”她说。
不过,余晓丹指出,如何从经济角度衡量一个明升手机版指标对人体的影响,从而决定金钱补偿的额度,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社会经济和明升手机版管理领域的专家介入。
除了对幼儿的神经发育有影响,血铅最常见的损害还包括肝、肾损伤和造血功能抑制等。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王小岩介绍说,不同个体在铅暴露下的肝肾受损程度存在非常大的差异,且受影响最大的往往是那些本身就存在肝肾功能问题的人。因此,这些因素可能对铅中毒效应的评估造成干扰。
在衡阳儿童血铅超标案里,一个突出的争议在于血铅检测的采样时间。13名原告中,绝大多数只提供了1年甚至更久以前的一次血铅检测值。而法院要求,鉴定铅中毒须连续两次检测静脉血铅水平。原告担心,如果真的去做二次检测,时间过去这么久,血铅的浓度肯定已经下降。
对此,王小岩告诉《明升中国app报》记者,铅进入血液后,会很快被相关蛋白转运,沉积在肝、肾、骨骼等。一次暴露后,血铅浓度的峰值只存在很短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迅速下降。
现实情况下,人体对铅污染的暴露并非一次性的,而是长期慢性暴露,很难判断峰值何时出现。这也为患者选择检测时机加大了难度。
“从现有报道中很难确定患者一次检测时是不是处于血铅浓度峰值,但不是的可能性很大。”王小岩说。
暂无替代的血铅检测
既然铅在血液中停留的时间很短,并最终会沉积在一系列脏器中,为什么还要以血铅检测结果作为依据呢?
第四军医大学教授陈景元解释说,除血铅外,目前还有多种方法可检测机体的铅暴露水平,如尿铅、唾液铅、发铅、骨铅、牙齿铅、指甲铅甚至便铅等。但在实际应用中,这些检测方法均存在不同的问题。
例如,唾液铅受收集方式、个体营养状况、激素水平等影响,重复性和可靠性不佳;发铅、指甲铅浓度易受到外源性铅污染的影响;骨铅测定方法的敏感性、精确性和重复性相对较差,并对仪器有特殊要求。
“出于种种原因,血铅仍是衡量机体铅负荷及吸收情况的最常用指标,也是应用最广的铅中毒检测方法。现行的铅中毒标准也是依据血铅检测结果制订的。”陈景元说。
尽管如此,余晓丹指出,血铅只是人体铅代谢值的一部分。那些血铅检测数据中无法体现的部分如沉积在骨骼中的铅,也有潜在危险。如果孕妇在骨代谢活跃期发生骨折,骨铅就可能重新释放到血液中,从而危害后代健康。
因此,即便经受铅暴露多年后,患者血铅水平已经降低,也并不代表身体损害的结束。
直面血铅检测乱象
目前我国尚没有常规的血铅检测筛查,对儿童和生活在特定工业区的人来说也是如此。人们只有在怀疑自己已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才会去检查。
“常常有这种情况:个别人查出血铅超标后,一个村的人都来检测,才发现大家都出了问题。”余晓丹说。
北京协和医院检验科副主任技师张时民坦言,目前开展血铅检测的机构主要是各地的职业病防治所,结果也相对可信。至于医院,大都不设血铅检测项目。而少数有此服务的医院以及各类小型检测机构,往往良莠不齐。
“现在好多机构的检测方法不规范,所用的设备、试剂缺乏质量管理方案。”张时民说,“这就导致一些受害者拿到的检测数据质量上没有保障,也很难被司法机关采信。”
王小岩也表示,像血铅这样微量存在的元素,对检测精度要求很高,差之毫厘就会谬以千里。“检测技术本身并不是问题,但维权者必须求助于权威机构。”她说。
余晓丹则强调,血铅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群体事件,需要的是国家政策层面的重视。在我国,主要的铅污染源大多是新建的厂区、矿区,很多明确的铅污染源即便被发现了,仍未得到妥善处理。
对此,陈景元建议,对严重的铅污染源,应当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通过技术改造、明升升级等减少排放。对普通民众而言,更重要的是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过度装修等。
《明升中国app报》 (2016-04-26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