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提出就业工作“四不准”,防止大学生“被就业”。
针对近两年的社会焦点——大学生“被就业”问题,昨天(6月11日)教育部出台政策,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