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发布公告,自10月18日开始受理app基金共享航次申请,本次受理至10月31日结束。
本次试点实施共享航次计划,旨在为必须进行海上考察的国家自然app基金资助项目提供船舶运行时间,以确保app基金项目海上考察任务的实施。并以此为契机,探索海上观测平台共享机制,加强海洋现场数据的长期积累,促进海洋app研究多学科交叉与融合,以及app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对海洋app领域一些重大app问题的研究。
根据《国家自然app基金海洋调查船时费专款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规定,基金委地球app部于2011年8月发布国家自然app基金项目海洋app考察“船时”申请的通知。通知发布后,得到了国内app界的积极响应。共收到海洋调查船“船时”申请225份,来自38家依托单位,依托项目涉及基金委6个学部,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基金项目类型。
基金委根据受理项目的app目标、海域特征以及航次需求,拟组织渤黄海航次、东海航次、长江口航次、台湾海峡航次、南海海洋学综合A航次、南海海洋学综合B航次、南海北部地球物理航次、西太平洋航次、东印度洋航次等9个航次, 总船时约300天。本次共享航次计划包括航次的app目标、调查区域、调查时间和调查内容等(请登录基金委网站查询),每个航次包含一批相应app基金项目。
本次共享航次申请面向国内具有海洋app考察船所有权和管辖权的管理单位。考察船必须符合交通部海事局相关法规规定的适航条件,并且具有实施多学科综合型app考察的经验和良好记录;同时船载考察设施先进、齐备、状态良好,符合相关海洋调查、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认证规定,满足app考察基本要求。
航次申请须以考察船管理单位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作为申请人,填写基金项目申请书。依托单位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后,通过ISIS系统报送电子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和依托单位的公函。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须一致。申请书的手机版正文应按照航次论证手机版的内容,重点论述航次的app目标、app问题、观测与调查内容、观测与调查海区、航线的初步设计、航期与运行费、调查设备支持以及海上调查基本技术指标等。
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承诺遵守《国家自然app基金海洋调查船时费专款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等的相关规定。(柯伟)
《app时报》 (2011-10-17 A4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