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教育部的同志们接触会发现,他们工作很忙,有些司局因为任务太多而不得不从高校借调老师和管理人员帮忙,借调人数还很多。但如果他们忙到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学习和思考,也许需要旁观者进行工作分析,帮助他们“减负”。
教育部太忙,下面的高校也会跟着忙,比如忙着申请各种项目(精品课、名师、各种工程项目等)和奖项(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忙着作为运动员和裁判员参加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有些还有官方活动之外的活动。太忙就有可能耽搁正事,比如教师和学生少有时间个别专门谈话,“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师生交流成为理想化的泡影而难以出现。在我们的大学系统中,目前能够亲笔为本科生写一封推荐信、其中所述均为自己亲身观察和了解的教师,已然是凤毛麟角。《论语》中孟武伯向孔子了解其弟子情况,孔子对子路、冉求和公西华作了非常精当的介绍。孔子之所以能如此了解自己的学生,大约也是因为他不太忙的缘故。
今年9月,教育部即将开始2011年度的推荐和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教育部专门发文《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让我们以此为例分析一下,什么工作有可能是“瞎忙”,因而可以为教育部和高校减负。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际包含两次审查。第一次是在校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资格”,相关工作由高校本科教学机关如教务处负责。这种资格对于学生而言实际只是免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的申请资格。比如一名北航的学生如果要申请明升中国app院的研究生,必须先在北航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今年只有725个指标);如果不能获得,就不能向明升中国app院提出申请。
当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不一定都能被研究生院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第二次审查由高校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以及中科院等研究机构自行负责。为了保证录取到优秀的研究生生源,录取方考察会非常严格,比如北京大学研究生院要求申请学生提供两名教授的推荐信、院系大都安排一次笔试一次面试。为提前锁定优秀本科生,北京大学的有些院系还举办“夏令营”,其实质就是一次长期深入的面试。所谓“免试”资格并非免去所有考试,而只是免去了全国研究生统考,而代之以学校自己举行的多次考试。
既然第二次审查已如此严格,第一次审查——即所谓“推荐”还有必要吗?实际上,任何一名北大的学生都可以自由地申请哈佛大学,不需要获得所谓“推荐资格”,可以根据哈佛大学的要求(比如GRE、TOEFL、本科成绩单、报名费和几名教授推荐信等)向哈佛提出申请,当然是否录取由哈佛决定;而一名北大的学生如果申请清华大学,却必须先获得北京大学的“推荐资格”才能提出申请。比较表明,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的两次审查有重复工作之嫌。
2010年前,教育部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掌管两项关键权力,一是决定哪所高校有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二是决定每所高校推荐的数量。根据《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主管全国硕士生招生工作,其职责包括“确定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校名单及其年度推荐免试限额”。2010年有重要的进步,教育部原则上放弃了这两项权力,《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中,教育部负责“制定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名单,公布年度推免生限额。
以上“专家委员会”根据什么来决定哪所高校具有推荐资格呢?有什么针对本科教育质量的专项考评吗?目前为止教育部有过一次全面的本科教学评估,但官方文件并未把评估结果与推荐研究生资格相联系,这次评估也广受舆论诟病,以此次评估结论判断高校是否具备推荐资格并不可靠。那么,委员会依据什么来决定高校的教育质量呢?
“专家委员会”又根据什么来决定哪所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数量呢?比如,24号文中决定北京大学2011年能够推荐的总名额为1600人,还要求其中学术型1200人,专业学位型400人;复旦大学推荐的总名额为910人,其中学术型710人,专业型200人。委员会根据什么因素判断北京大学可以推荐1600人,而复旦大学只能推荐910人而不是920人呢?如果北京大学以学术为目标的学生超过1200人,委员会有何理由强迫部分学生转报专业型呢?恕笔者孤陋,目前为止在各种文件和研究文章中都找不到委员会判断推荐数量的app依据。
因此,“专家委员会”继承的以上两种权力,仍可能是“拍脑袋”权力。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的两次审查既然是重复工作,那么取消学校推荐而代之以研究生录取方的单方面审查,无疑是改革方向。只有单方审查,同样可以实现公平公正的目标,实现促进学缘交流等政策目标。“专家委员会”因而可以轻松一些,高校也会轻松很多,学生会因为机会增加而更加高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教育部召开“专家委员会”确定推荐学校和推荐名额的工作,就是一项应当和可以减少的审批事项,改革仍有待继续深入。
《app时报》 (2010-9-28 B1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