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题为“明升中国成‘博士生产大国’:一个导师带47个博士”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该报道中的若干提法并不完全准确。例如,该报道指出2008年我国博士学位授予数超过美国。事实上当年美国授予博士学位数为63712人,多于我国的43759人。
据统计,2006年我国博士生教育的生师比为4.74,略高于美国的4.0,一位导师指导数十名博士生的情况毕竟是少数。
不过,该报道所反映的博士教育规模扩张所导致的质量隐忧确实值得深思。
2000年至2006年,我国博士学位授予数高速增长,年增长率几度超过20%,远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同期5%的增长速度。诚然,每个国家的博士生教育发展都会经历一个快速增长的阶段。比如,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的博士授予数也一度居高不下,年增长率一度高达15%,但随后很快进行了调整。对我国而言,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数量剧增后,博士生教育已经到了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重要关头。
要保障、提升博士质量,首先必须严格贯彻博士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博士学位是教育金字塔的塔尖,其授予标准非常之高,世界各国均普遍规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以博士论文的形式在学术或专门技术领域做出原创性贡献。
原创性是博士论文最为核心的要求,也是博士论文的质量底线。由于严格贯彻这一要求,高等教育强国的博士生不仅淘汰率高,修业年限也相对较长。根据美国2008年的统计,在1992至1994年间注册的12135名博士生当中,共有31%在前10年被淘汰,其中前4年淘汰的博士生最多。为了在时间上保障博士生的创新,美国不强行要求博士生在一定年限内毕业。即便在注册10年之后,仍有相当比例的博士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而在我国,由于受到人情因素的影响,加之学制僵化,综合考试“走过场”、论文评审“放水”的情况时有发生,结果是大部分学生按时毕业,淘汰率几乎为零,少数不合格的博士论文蒙混过关。教育部2000年以来的博士论文抽查结果表明,一部分博士论文质量确实不尽如人意。
2010年,我国博士招生的指标达到6.2万人。如果不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我国很可能在未来几年成为世界博士教育第一大国,但在质量上仍然与高等教育强国相差甚远。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控制博士授予数量,2009年的博士学位授予数仅比2008年增长1.1%。这表明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将博士生教育的发展战略重点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然而,只有在严格遵循质量标准、建立博士生淘汰机制的前提下,这种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博士生的“含金量”才能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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