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机构,必须按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运行和管理。
近年来,高校“去行政化”问题已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热点话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较早提出这一问题的是2006年9月,时任明升中国科技大学校长的朱清时教授,他在会上批评“明升中国高校是行政化大学”。2008年10月,在广州“公众论坛”上,南京大学董健教授尖锐指出:“现在许多大学校长已经官员化,不再是教育家。”2009年9月,从明升中国科大卸任后的朱清时教授被深圳市聘任为南方科技大学校长,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宣布要把这所大学办成“去行政化”的大学。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掀起了“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的大讨论。讨论的焦点是:高校管理上有没有行政化倾向,要不要“去行政化”,怎样“去行政化”?
笔者认为,高校管理行政化是指不顾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完全依靠行政权力,按照行政手段、行政方式、行政运行机制管理教育、管理学术。显然这是与以教育教学以及学术活动为主体的高等学校格格不入的。高校去行政化是项很艰巨的工作,但只要各方面下定决心,是可以逐步实现的。
要把高校当做育人基地
要把高校当做育人基地、学术机构,而不是行政部门、工厂企业。追根溯源,现行等级森严的高校行政机构、行政化管理模式是计划经济甚至是革命战争时代的产物,是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并发挥过积极作用,但与现行的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改革开放已不相适应。
我们应更新思想观点。应该看到,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机构,必须按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运行和管理,不能按行政手段、更不能划成不同等级进行管理。大学具有不同于社会其他部门的特殊地位和性质。探究学问、追求真理、培育人才、崇尚学术自由,是大学的本质特征。只有在民主、平等、自由的氛围里,才能充分发挥大学人的聪明才智。同样,我国高校也必须“去行政化”,建立学术主导、教授主导的运行机制。
同时要取消高校等级制。建设“985工程”大学和“211工程”大学是必要的,可以将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多投入一点到这些学校,确保我国有一批高水平、创新型大学,以承担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任,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科技攻关的任务,但没有必要划分为副部级、厅级、副厅级。行政级别高低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没有直接关系,反而助长了官本位思想,助长了其他高校为了升等升级而在“高、大、全”上下功夫。全国高校只有类型、层次不同,没有等级高低之别。
理顺各种关系
要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去行政化”不是不要政府行政部门和行政管理。政府对公办学校理所当然要承担办学者和管理者的责任。但政府应改变直接管理高校的模式,实施宏观管理,如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监督学校的办学质量等。政府拨款是大学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但不应由教育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应建立多方组成的拨款委员会。对高校的考核、评估不可缺少,但政府可以委托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对各类高校进行考核、评估。应取消由政府任命大学校长的包办制,成立由教授为主体的多方代表参加的校长遴选委员会,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最后报上级审批。总之,要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政校分开、政事分开。应从微观管理型政府向宏观管理型政府转变,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要明确各级政府管理大学的权限和责任,明确各类高校办学的权力和责任。
还要理顺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高校内部“去行政化”,并不是去行政管理、去行政人员,而是要理顺党委、行政(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会四方面的关系。切实做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党委领导,是指政治领导,把握办学方向,主要负责干部选拔聘任、培养教育工作、党建工作。校长负责,是指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领导,负责全校行政管理工作。党委要大胆放手、大力支持校长和行政的工作,确保他们独立自主地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教授治学,是指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应以教授、学科带头人为主体,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起领导和指导作用。高校要把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开,要扩大学术权力,使教授在学术委员会中拥有较高的地位,发挥更大的作用。民主管理,是指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教职工代表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学校的规划、经费使用,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政策、制度等重大问题要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征得多数人同意。要健全民主集中制,改变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改变事事由一把手拍板、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履行一人一票制。民主管理,还包括要经常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各民主党派、离退休人员等各方面意见,吸收师生参与管理等。
有人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就是教授治校,这是片面的。教授可以自荐、应聘到各级行政机构任职,以发挥他们的管理才能;以教授为主体的学术委员会可拥有较大的权限。但这与教授治校是两回事。我国公办高校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符合现阶段国情的。另外,学校具有大量的行政管理工作、事务工作、服务工作、保障工作,必须有一批专职管理人员来做,不可能都让教授们去做。应发挥教授在教学科研和学术方面的优势、在治学方面的作用,而不能让他们陷入具体的行政事务堆里。
建立大学校长及管理人员职业化制度
大学管理是门app,从业者应有专门的知识和能力,不是任何一个教授、院士都能胜任的。要构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的干部任用制度。各高校可成立“校长遴选委员会”,在校内外、国内外公开招聘。大学校长不一定必须在大学教授或院士中选拔。国外一些发达国家选大学校长,并非看重他们的专业知识,而是考察他们的管理能力,是职业化的管理专家。他们原来可能是银行家,也可能是企业家,总之要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任职后要全身心地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高校可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人员职称系列。
目前大学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教学系列的职称,标志他们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较深的造诣,并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育人能力,并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大学里也有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研究系列的职称,标志他们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获得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科研成果,并取得了相关的资格证书。但目前大学里没有相应的管理系列的职称,大部分高校管理人员,包括校长、书记、院长、所长等都是从教师、研究人员中挑选出来的,没有经过专门的培养和训练,往往凭个人经验从事管理工作。他们是某一学科专业方面的专家,而大学校长更应该是管理专家、教育专家,必须经过多年管理实践的磨炼,并获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可以像教学、科研系列设教授、研究员等职称那样,设立新的职称系列即管理职称系列,包括管理员、副管理员、助理管理员、见习管理员四个等级,并有相关的证书。凡担任高校管理工作的人,需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高校内部可按管理内容设置岗位,取消处、科行政机构的设置,挑选合适的管理职员任职。
高校应该建立一支专业化管理人员队伍。他们既不套用行政官员职级系列,也不要套用教师、研究人员职称系列,这样可以减少行政化色彩,又不挤占教师职称名额。专业化管理人员待遇与同级教师相当。如一级管理员与一级教授的待遇相等,甚至还可以略高于一级教授。这样既能确保管理队伍的质量,又能鼓励一部分人专门从事职业性的管理工作。
《app时报》 (2010-7-27 B4 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