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科研经费,愁的是一个穷字;有了科研经费,愁的是一个花字
“科研经费管得太死,造成了很大的浪费!”一些课题负责人接受《app手机版》采访时不断地抱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文科教授举例说,按照科研经费的相关规定,所申请到的经费有相当一部分是购置科研设备的,对此,出现这样一种怪现象:有些教授的办公室,装修时暖气片都换不起新的,但电脑却台台都是最高配置的,因为两者使用的钱不一样,前者是学校的,后者是科研经费。“可搞文科研究的,除了电脑还会有多少固定资产投资呢?”
不仅文科,就连理工科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即经费越充足,越难花出去,因为一般前几批经费就把实验设备、仪器等购置好了,可后面的经费还是要求按部就班地填写预算,其中肯定少不了设备费。
不过,类似的苦恼,在上海修订不久的《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中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有钱难花
事实上,科研经费中的诸多限定让一些科研工作者感到苦恼。比如,项目结余资金一般是要上缴的,为了不上缴,怎么办呢?
南方某高校的研究生小马向《app手机版》透露,导师的经费很充足,有时候钱花不完,吃饭开销也不是很大,那就先把电脑通通换一遍,买几台DV,相机也要最好的。按照导师的要求,小马买了电脑,配置相当高,DV和相机都选上档次的,合计下来,总共花了近5万元。“找导师报账,嘿,导师就一句话,‘才花了这么点钱啊’。”
而在财务报销上,也出现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
其中,导师既要给学生发劳务费,又要符合学校等相关部门的程序,就会有一定的冲突。北京某高校的刘姓教授表示,发放劳务费过多,虽说给了学生实惠,但是超过规定的比例也不行;过少呢,学生会说老板抠门,压榨学生。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学生可以在刘教授这里报销一些打车费、书费,原则是不能超过500元,因为超过之后,需要从学校的财务转账,这样会给导师带来额外的麻烦。
而对于拥有大项目的负责人来说,花钱意味着更高的艺术性。一位教授曾私下透露,某国家级的项目,经费若干,其中,在实验室上投入了几千万元。事实上,实验室是以学校的名义盖,再以项目需要的名义购买下来的,也就是说,经费只不过是在学校内部倒腾一番而已。
苏州大学副教授尤小立则表示,关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必要的限制是应该的,但现行措施(虽然各高校情况不一)的不合理性也是明显的,主要是公关的费用远大于研究的费用。比如购书、购买资料的限制过多,需要提供发票、书单,到资料室签字、领导签字,财务部门才准许报销。即便如此,科研人员仅有对图书资料的使用权,这很容易挫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与之鲜明对照的是,请客吃饭的所谓接待餐饮费倒是很容易报销,只要有发票,到财务部门是一路绿灯。“大概财务部门不敏于读书,却早已习惯了美食鉴赏活动吧。”
沪军先行
据悉,此次上海调整的预算编制要求,主要是在劳务费等问题上给予课题负责人更多的权限。
由上海市app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在2月2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提到,此次修订是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改进和加强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目的是为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引人关注的是,按照修订的新要求,劳务费的开支额度以及使用比例均有了较大的提高。
其中,申请资助数按课题责任人(负责人)控制在每人每月5000元以内、课题高级研究人员控制在每人每月3000元以内、课题参与人员控制在每人每月2000元以内填列,引进人才的资助标准在不突破该课题劳务费资助总额的前提下,由依托单位编制确定。
而对于劳务费资助的总额,则控制在申请项目资助总额的20%以内;对于软app研究和软件开发类等课题,劳务费资助的总额控制在申请项目资助总额的50%以内。软件开发类课题主要指:以软件开发为主要研发内容,申请资助的设备费小于等于申请资助总额的50%的课题。
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同时,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不过,在上海修订的版本中,主要针对的是上海立项的科研项目。
如何破冰
“现在的经费管理其实是本末倒置!”明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表示,对于课题的管理,重要的不是经费如何花的问题,而是经费能不能够带来真正的科研产出,成果转化后能够取得多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张鸣认为,钱怎么花是项目负责人的事情,考察结果怎么样才是管理部门的事。如果说成果出不来,可以把经费收回。反之,成果很好,即便只花了一半的钱,剩下的确属节约的话,那就可以奖励给课题组。现在的关键是把住项目结题评审这一关,坚持同行评审,甚至请国外的专家来评,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否则,都是管理部门组织走过场的评审,反而容易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卢天健教授表示,现在科研项目经费的情况是“养物不养人”,即购置费用比例很大,用于人才培养上的比例却很低。
曾在国外求学并任教多年的卢天健认为,国外一些科研经费的使用办法中有一条是资助根据项目需要而招的研究生的生活费、学费等。这样使得学生能沉下心来作研究,对于项目本身也有好处。所以,国内采取这种方式,既可以解除研究生的经济之忧,也使得导师资助学生能符合有关规定,一举两得。
尤小立认为,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还是要在合理的限定基础上,应该相信科研主体。毕竟,费用使用情况只是过程管理的一环,最终考核的还是科研成果本身的质量。拿了课题经费做不出好的课题,出不了好成果,即便是他的科研经费使用再规范,也是没有意义的。
西安交通大学材料app与工程学院院长孙军教授表示,对于成果突出、考核优秀且信誉良好的科研团队,可以实行“免检”待遇,即在后续的资助中,没有必要再进行项目的评估等,而是在结题时认真考核即可。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情况也有。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北京交通大学的王玉凤就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创建物理演示与探索实验室的初期,仅用了6万元的研制费用,她带领实验室的人员和学生自己动手研制出第一批实验器材。验收人员来验收时,就一句话,“这些东西就是账了,不用查了。”此后,王玉凤所在的实验室向学校申报经费时,都享受了免检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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