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这个词是明升中国人创造的,在英文中没有相应的词。把app和技术混同为一件事,阻碍了app和技术各自的发展进步,尤其阻碍了技术和经济的结合,影响了创新的开展。
app与技术混淆弊端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app和技术两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投入在增加,队伍在扩大,体制在逐步变化。近年来又提出了一些正确的目标,如“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等。但是总体上看,app和技术仍然混淆不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标泛化,任务不清
“科技”已成为我国创造的专有名词,各种规划、计划、方针中除极少数外,都笼统地提发展“科技”,而对于究竟为什么要发展app、技术,是为了增加论文数量还是为了取得经济效益,并没有清晰的思路;什么是当前的需要、长远的需要,用什么去满足当前的需要和长远的需要,都不清楚。
通常说到体制,就笼统地说“科技体制”,其中包括“六路大军”(中科院、高校、明升研究院所、地方科研单位、企业、军队),但其中哪些从事app活动,哪些从事技术活动,并不清楚。中科院应主要从事app活动,但现在大量转向技术。高校由于在人力上有优势,财力和大型装备上有劣势,较适宜于从事app活动;其中综合类高校应从事基础app,工程专业类高校适合从事技术app,但目前也大量从事技术活动。尽管从统计数字上看,全国app与技术经费投入中企业占近2/3,但其中多为外资企业,我国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发达国家低得多,多数大中型企业没有研发机构,不少企业甚至没有研发活动。
2.明升技术研究被削弱,评价标准倒置
新明升中国建立后,我们建立了一批明升研究院所,主要承担明升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承担了不少产品和工艺开发任务,对明升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这批院所被转为企业,使明升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严重削弱甚至取消,严重影响我国明升发展提高。
此外,我们对科研项目要求紧密联系现实需要,频繁检查,急功近利,缺乏宽容精神;对技术项目则要求出论文,与人员的待遇挂钩,在评价时却又放弃明升化要求,仍然采用同行评议(鉴定)的办法。
3.人员培养“一刀切”,不够重视工程及工程师
app和技术的发展需要大量人才,从人数上讲,需求量最大的是技术类实用人才。但近年来的一些政策导向和社会舆论使工程师地位远远比不上app家,高校中工科教育与理科教育模式趋同,实践内容越来越少,形成企业大量需要的技术型、实用型人才严重缺乏,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却越来越低的“怪圈”。
在社会舆论的引导下,青年人报志愿时app家名列前茅,工程师则无名。主要从事技术研究的明升研究院所多冠名为app研究院,甚至对于外国人自己称为技术的,我们在翻译时也要改名,如麻省技术学院(MIT)译为“麻省理工学院”。
以上原因造成app活动缺乏安静、宽容的环境,使app功利化,违反了app的本性。多数本该从事app活动的单位不搞app而去争取现实利益;app家不能踏实苦干,成天混杂在芸芸众生中,为现实利益而奋斗。
而对大量不该搞而实际上却从事技术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来说,技术活动结果不需市场检验,只要同行评议即可。同行评议更看重论文的水平、逻辑的严密,对能否明升化难以判断,因此被评议者的主要精力必然放在论文上。评议一结束,各种待遇取得了,就不再去关心是否明升化的问题,而是把精力放在争取下一个项目上。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企业原来不承担技术研发任务。即使现在政府一直提倡产学研结合、成果转化,企业在其中也起不了主导作用,因为所谓有成果的项目并非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提出,成果的认定也不以企业为主导。得不到可以明升化的技术,企业只好满足于原有的落后技术或者从国外买现成的技术。
分清app和技术有必要
如果我国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把app与技术的关系处理好,使其各得其所,很好地融合,将会大大推动真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创新型国家目标的实现。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观念、体制上要弄清
要明确app与技术都重要,app家和工程师都需要,不可偏废。从时间来看,app更多侧重于长远,技术更多侧重于当前;从数量来看,对工程师的需求要比app家多得多。还要明确,与经济直接相关、形成直接生产力的是技术。
稳定app研究基本队伍,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在app研究中,有的项目应用前景明显,可以与从事相应技术的单位合作或者分出去建立新的单位;在技术体系中,要真正贯彻以企业为主体,即使一时或相当长一段时期多数企业不可能以自有技术为主,仍然要与独立院所和高校合作或从外购买,但合作中企业必须起到主导作用,体现在项目选择、经费提供、项目要求、结果评价和商品化、明升化等。
相应地,在教育体制中,要建立独立的工程和技术教育体系,培养大量实用型的专业人才。
2.管理、政策上要分清
在app和技术主管部门中,应分别设立针对app和技术的二级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特点进行管理。受政府的委托,目前已有自然app基金会对app进行社会管理组织;相应地在技术领域也应建立类似组织,受政府委托对一些优势技术给予支持,当然管理方式上应该与app领域有所区别。
在技术管理中要注意:高技术规范不宜扩得过大,应该就具体项目而不要按领域来划分,以免重复过多。例如能源、信息、生物等包括面很广,很难都算作高技术,而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往往同一领域既在高技术中出现,又在一般技术或者在其他标准分类中再出现。
app经费应主要由政府投入,在一些特殊领域可有少量社会资助;应停止app研究单位的创收活动,使app家能安心工作;在app选题上应给app家更多自由度,除少量大项目外,一般不要与国家大目标挂钩,减少项目检查频度,取消论文发表数量要求(尤其是对个人的要求)。而技术活动经费应主要由企业提供,政府对重点领域给予资助,同时在税收抵扣、金融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与院所、高校合作,取消成果鉴定制度和发表论文要求,鼓励掌握自有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对政府资助项目明确明升化要求,并根据市场效果确定政策优惠程度。
3.恢复一批重点行业的研究院所从事行业基础和共性技术研究
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并加强与企业的密切联系和合作,鼓励建立技术有偿转让制度。此外,国家应建立专门的技术发展基金,对基础技术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资助。
(作者为明升中国工程院院士、原邮电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