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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行勇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13 4:8:21
陕西师大:导师可中途淘汰不合格研究生
 
近日,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方案,通过了校务会议审议并将于今年8月起正式实施。
 
招生指标紧密结合学校的学术和科研发展的需要,与院系学科专业及导师的科研经费、研究成果及教育管理情况挂钩。招生指标向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科专业倾斜、向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
 
改革后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励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博士生每月生活费达到600元,硕士生200元,所有研究生都纳入现有医疗保障体系。
 
引入淘汰机制,强化竞争意识。导师不但要争取经费来资助学生,对于综合素质和学业不合格的学生,导师也有权力不录取或将其中途淘汰。缺乏竞争力、不合乎要求的导师也会被淘汰而无法上岗招生,只有少部分有重要项目和成果的导师才能通过延聘的方式在60岁后仍可以继续指导研究生。研究生也可以通过竞争,得到丰厚的奖学金,博士生一年最多可以达到2600元,硕士生一年最多可以达到1800元。
 
此外,改革机制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试行,但考虑到文件出台时间在有些工作之后,对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研究生和2007年底已确定的推荐免试生仍按原培养机制进行,以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如果这些研究生愿意主动进入新的培养机制,学校也可以提供机会。
 
在方案的制定中,该校突出了三个特色:第一是符合实际。坚持“师法其上”的办学理念,从西部高校和非研究生院高校的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完善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制和构筑新的研究生奖励体系。
 
第二是全面稳妥。为了稳妥推进,学校依据不同学科性质与特点将招生计划分为保障性招生指标和倾斜性招生指标。凡属于保障性招生指标,各相关培养单位无需交纳成本分担的费用。而属于倾斜性招生指标的,则需要按学校确定的标准于每年招生计划制定前向学校交纳培养资助费。
 
第三是绩效为先。这次培养机制的全面改革方案试行期,已是成效初显,如今年研究生招生报名人数较往年增加,居陕西省第二,同时还吸引了近百名“211工程”学校的考生调剂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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