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高校学生如果自带床上用品进校,学校要登记备案。昨天(6月11日),北京市教委发出通知,要求高校加强对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的监督,加强对“黑心棉”的打击力度。
今后,凡各高校选购的外埠企业供应的床上产品,都必须经过北京市质监部门的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能在校园销售。如学生自带床上用品,高校需对其所带床上用品的品牌进行登记备案,并报市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备案。质监部门等相关机构要对高校备案的情况进行核实,涉嫌有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查处,高校应督促学生及时更换合格产品。
对于9月份即将进入学校的新生,高校要通过各种方式提前告知学生,如自带行李,其质量、卫生和规格应符合学校的规定,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