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贪污、受贿,被告人顾宏文贪污一案,对被告人顾晓园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顾宏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贪污、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原标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