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扛牢盐碱地综合利用国家战略使命,推动盐碱地生物育种、盐碱地产能提升、盐碱地生态化利用三大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根据《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盐碱地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方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工作严谨,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揭榜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创新团队,有完成榜单任务的能力。
(三)揭榜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揭榜方能针对榜单要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科研思路具有创新性。
(五)揭榜方提出的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六)揭榜方应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鼓励与黄三角农高区或省内企业共同申报,参与单位不超过三家。
(七)已列入国家盐碱地中心其它支持范围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承担“揭榜挂帅”项目。
(八)实施“揭榜挂帅”项目获取的知识产权归属国家盐碱地中心。
二、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
拟申报的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榜单(附件1)要求,组建优势团队,细化落实相关具体内容,填写揭榜申报书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专家评审
1. 国家盐碱地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2. 国家盐碱地中心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 选取每个项目专家评审结果排序前2-3名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
(三)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根据答辩情况,提出拟中榜名单,经国家盐碱地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国家盐碱地中心和揭榜方签订项目合同书,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
三、报送要求
请各意向单位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确保相关申报佐证材料内容真实性,于8月30日17:30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揭榜申报书电子版及附件材料发送到ngqsaline@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后邮寄至国家盐碱地中心科研攻关部。
联系人:郑波 荣子国
电话:0546-8908592 0546-8909028
邮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三角国家农高区智慧路8号
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科研攻关部
邮编:257347
附件1:
附件2:
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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