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9名高校学生跨省转学至其他高校。该手机版一经报道,随即引发社会极大关注。其原因一是涉及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二是本次转学的范围不仅跨校,而且跨省、跨专业。三是转学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虽有政策,但操作难度一直较大。公众尤其是学生和家长对此抱有一定期待,但对其何以实现却存在困惑。
为了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高校转学制度,促进其作用充分发挥,进而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本文拟从教育学视角对高校转学问题进行分析与审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可以说,秉持何种教育理念直接决定了我国高校在转学政策上的走向。
上世纪80年代,武汉大学在原校长刘道玉的主持下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就包括转学制度改革,其理念就在于他意识到“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不尊重学习者志趣的教育是屠宰心灵的教育”。
众所周知,当前国内很多学生在进入高校前,对学科、专业以及自身学术志趣与未来发展均不了解,其当时作出的选择往往是盲目的,而转学正是在学生明确自身志趣后,给予其在转专业外的另一种选择机会。
进而言之,转学制度重在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不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提及的“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情况,还应包括个性化的学术兴趣。这意味着转学并不一定往更好的学校流动,还可能往更适合学生需求的学校流动。
因此,高校招收转学生不能仅为“掐尖”,还要为具有个性化需求的学生提供更适合的机会。正如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卢晓东所言,转学是“为不断变化发展的学生提供适切的学习机会和环境场域,以帮助其实现新的抱负和发展愿望”。这应成为转学制度的理念基础。
由于《规定》要求“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有学者据此认为教育主管部门设置一定的转学门槛在情理之中。但就理想而言,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应是富有弹性的,其表现之一就是学校间的边界不再森严,而在其背后则是更加重视对经济、社会和学生个体需求的回应。
根据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观点,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课程趋向模块化,模块课程的学分也可以互换。因此,学生在主要学习领域或高校间也更容易流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普及化阶段,而普及化向纵深推进必然引发教育理念的更新与教学制度的变革。因此,未来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应基于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更好地强明升手机生发展这一理念,进一步提升转学政策的开放性。
这次北京9名高校学生跨省转学事件并未引起民众质疑,原因在于他们总体上是由综合实力和水平相对较高的高校向相对较低的高校流动,守住了“分数公平”的底线。但是,理想的转学也应该可以反方向流动。
事实上,“一考定终身”早已受人质疑——有些学生由于高考发挥失常或志愿填报失误,没有考进理想院校,他们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在某个求学阶段转到更好的院校。但目前除非退学复读或再考,否则学生只能一直留在某所院校。而有些学生考进了理想院校,却没有珍惜学习机会。这些现象引发了人们对于如何增加教学管理制度弹性的思考。
从美国高校的实践看,这种“逆向”流动大量存在。例如,“深泉学院”作为一所两年制学院,在2016年前的10年间,有16%的学生转学至哈佛大学、14%的学生转学至耶鲁大学和布朗大学、13%的学生转学到了芝加哥大学。然而,这种往上流动的情况在我国较为罕见,这也打消了一些同学的转学念头。
可以说,与世界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相比,在人才培养方面,我国的相关制度设计总体较为滞后,这直接制约了高校人才培养的总体水平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水平。当然,在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实施转学无疑面临更复杂的情境。为维护基本的教学秩序,一所高校的转学生无论是“出”还是“进”,都不可能过多。然而,合理的制度设计应为真正有需求的人提供流动的渠道。
因此,未来的转学制度在标准上可以更严格,但应是开放性的。具体而言,它不应限于某省的地域内,这对其他高校的学生不公平;它也不应只是向下流动,否则将隔绝学生就读期间向上流动的渠道, 固化“一考定终身”;也不应只根据成绩作衡量和评价,而应对学生的道德、知识基础、创新能力等品质进行综合评价。
必须承认,我国高校的转学制度推进较为缓慢,成功转学者较为少见。这导致虽然转学制度并非新生事物,但当前仍有相当多的学生不知道就读期间可以转学。
例如,笔者一直从事教育学科的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但直到读研之前,笔者仍对此制度一无所知,而研究生可以转学亦是在读完刘道玉校长的自传后才知道的。笔者还特意询问过目前在教育学专业就读的若干本科生,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并不知晓。尽管教育学科的学生并不必然对转学制度更加了解,但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转学制度在主要利益相关者群体中的知晓情况。
此外,有些学生虽然知道转学制度的存在,但却不知道如何操作和获取相关信息。从现实看,文化资源、社会资源乃至经济资源等其他因素在当前的转学工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这些条件并不是所有学生和家长具备的,因此产生了某些教育不公平,甚至腐败问题。
例如,2015年某原“985工程”高校一次性接收17名外校研究生转入就读,便被公众质疑存在“转学腐败”问题,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为重点不在转学本身,而是制度设计及其执行出了问题,建设性的处理方式是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
因此,在提升转学制度开放性的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需要进一步推进转学工作的公开、透明化。
具体而言,一是公布招生专业与人数,以及转学的条件与程序。这两者都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两项内容的作用在于让真正有需求的学生提前对照准备,使他们可以流动起来,同时设置较高的准入门槛,避免学生盲目跟风流动。二是公布高校处理转学问题的组织及其成员,必须具体到转出、转入、审核、拍板等各环节的参与者。三是公布拟招生的详细名单,包括转出学校、专业、录取分数以及转入学校、专业及录取分数等信息。以上这些内容都需要以官网、官微等渠道正式发布通知,让更多人知晓,同时也接受社会广泛的监督。
(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app研究项目“美国一流大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1B049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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