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学院更名大学等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app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新设安徽公安学院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5月10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电话(传真):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wangxin@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5月5日
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基本情况表
申请建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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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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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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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法人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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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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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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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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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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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仪器设备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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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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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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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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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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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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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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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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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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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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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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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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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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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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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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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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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岛生态app城治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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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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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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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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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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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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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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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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