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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12/7 2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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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1重大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通知

 

关于召开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立项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组织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本次答辩评审范围包括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前沿关键技术与基因聚合领域申报项目,聘请同行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正式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评审采取视频答辩方式进行。项目答辩人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通过邮件通知项目负责人,查收后请务必回复“申报书编号+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

3. 我中心将提前告知相关视频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请项目申报团队主动联系,提前确认答辩安排,提交答辩材料。若视频答辩会议室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提供视频答辩服务,请各项目及时主动与我中心联系(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见附件)。

4. 对于因不可抗因素无法集中视频答辩的省市地区将采用“现场播放答辩视频+专家电话质疑”的方式进行答辩。答辩视频的内容为播放项目答辩PPT的画面,并辅以项目负责人对PPT内容进行介绍的音频(项目负责人无需出镜)。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采用mp4、wmv等常见格式。

5. 评审前1天,请及时将答辩PPT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按“申报书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的规则设置。

二、视频答辩评审要求

1. 每个项目评审限时30分钟,其中项目汇报15分钟,专家质询15分钟。请项目答辩人严格遵守评审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限时结束,评审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代替,并于评审会前2日出具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专项指定邮箱。参与答辩的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骨干,原则上不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答辩评审场所。

3. 答辩汇报环节,项目答辩人围绕主要研究内容、项目目标与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和课题设置、技术路线、预期标志性成果等内容进行PPT(建议16:9)汇报;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标准,依据项目申报材料和答辩汇报情况进行质询,同时独立、客观、公正的打分和投票。

4.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项目答辩人员须按答辩安排时间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会议室,主动服从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指挥,按要求联系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提前做好PPT文件拷贝事宜。项目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

5. 因意外情形导致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处理机制,在当日其它空闲时段另行安排答辩评审,保证答辩评审的完整进行。

6.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须自觉遵守各项评审纪律规定,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198053/2916

电子邮箱:kjsgx@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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