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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3/10/2 16: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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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拟设立朝阳师范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app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以朝阳师范高等专app校为基础设立朝阳师范学院事项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联系电话:024-86890501

电子邮箱:ghc.sjyt@ln.gov.cn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7日

(原标题:关于拟设立朝阳师范学院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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