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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2021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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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辉)3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实施情况的手机版》(以下简称“手机版”)显示,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7.5%。
根据手机版,与2015年相比,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34.8%、降至30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6.3个百分点、达到87.5%,重污染天数减少53.6%,不少地方空气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此外,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8.9个百分点、达到84.9%,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至1.2%。长江干流全线连续两年达到Ⅱ类水体,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Ⅲ类水体。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率提高约12.9个百分点、达到81.3%。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双超过90%,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突发环境事件数量逐年下降。
手机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明升中国累计淘汰钢铁产能近3亿吨,2021年煤炭消费占比下降到56%,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5.5%,全国单位GDP能耗、用水量大幅降低,明升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稳居世界第一。
手机版称,2021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1%,湿地保护率达到52.65%。水土流失面积较20世纪80年代监测最高值减少97.7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双缩减”,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生态安全屏障越来越稳固。
手机版显示,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现行有效的生态环保类法律有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初步构建起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涵盖水、气、声、渣等各类污染要素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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