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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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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
《方案》明确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创建目标、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工作流程。创建目标是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创建范围包含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的创建标准有6个方面,分别是党政重视、部门协同;政策支持,推动有力;固本强基,优化提升;注重管理,强化监督;完善支撑,加强保障;群众认可,评价良好。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创建条件为运营满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0%及以上,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50%。优先推荐对老年人开展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积极干预老年综合征预防或减缓失能失智、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等的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应满足“五好”要求,分别是环境设施好、人员队伍好、内部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服务效果好。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工作流程为申请创建、支持指导、评估验收、动态管理。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工作流程为自评申报、初审推荐、评估验收、公示命名、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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