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刘园园)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该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省份。目标是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布局,力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到“十四五”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据悉,2021年,在第一批8个试点省份基础上,新增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基本覆盖病患输出大省和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省份。2022年,将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
此外,还将扩大重点病种覆盖范围。《方案》提出,围绕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病种,重点建设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传染病等多个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依据《方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坚持“地方政府主建、输出医院主营、依托医院配合”。输出医院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运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提高区域医疗水平,重点提升医疗人才队伍水平。
《方案》还提出,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应用创新医疗技术机制。鼓励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开展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建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技术应用政策,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用于治疗严重危及明升m88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按政策规定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拓展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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