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激励力度前所未有 科研经费用于“人”的比例越来越高 |
——专家学者热议《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 |
“绩效工资占我们工资比例的一半以上,这部分工资一般都是研究人员想办法解决,以前这是一个很让人头疼的问题。科研经费管理新规调整了间接经费的比例后,我们发绩效工资就有了更多经费,对我们而言是很好的激励。”看到《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间接经费比例提升,明升中国app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陈学雷感慨道。
不仅是陈学雷,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深切感受到,这些年来,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比例越来越高了。
在日前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透露,初步匡算,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组合拳”出击 激励科研人员干事创业
“从广义上说,激励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一个是减少职工的不满情绪和消极行为。”明升中国app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治理与人才研究所研究员石长慧说,显然,《若干意见》这两方面都做到了。
石长慧所在的课题组于2020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32.4%的中央级科研院所和“985”高校的科研人员认为,花在科研财务报销方面的时间太多了。
“《若干意见》出台前,我们在调研过程中经常听到科研人员‘吐槽’科研经费不好花,报销手续繁杂。”他指出,《若干意见》着重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等,让科研人员更多地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提高工作效率。
在给科研人员减负松绑的同时,《若干意见》也亮出了实实在在的激励举措。“如提高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可以全部用于绩效支出等。”石长慧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这体现了国家对科研人员智力劳动价值的认可,体现了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导向,有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目前,科研项目资金用于“人”方面的支出主要有两项。一项是“劳务费”,用于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研究生和项目聘用人员等,并无比例限制。另一项是“绩效支出”,用于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由单位在间接费用中统筹安排。
针对间接费用比例偏低、激励作用有限等问题,《若干意见》打出“组合拳”,激励科研人员干事创业。
欧文汉指出,在经费来源方面,做到“有钱可以发”,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在经费使用范围方面,实现“有钱应该发”,如科研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均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在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方面,防止“有钱发不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绩效工资水平实行动态调整等。
瞄准痛点 间接经费比例调整成亮点
陈学雷表示,科研经费管理新规瞄准了研究人员在科研工作中的痛点。事实上,明升中国app院系统很多研究单位主要的经费来源就是所谓的纵向经费,也就是国家拨下来的这些钱,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如果没有经费支撑,实际上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都成问题。
对此,明升中国app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阿儒涵分析,在目前主要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的三元工资的体系下,稳定拨款部分可以解决基本工资+部分岗位工资,部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则要通过项目间接经费或其他渠道解决,例如横向经费等。
“对大多数国立科研机构和大学以承担纵向项目为主的科研人员来说,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中的绩效部分就是其部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唯一来源。”阿儒涵一语道破关键。
“此前,间接经费的比例不算高,能给科研人员发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被限制得很死,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方面,我们压力很大。”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张双南坦言,间接经费比例的调整,是科研经费管理新规的一大亮点。
张双南介绍,明升中国app院作为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绩效工作制度后,科研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科研人员的工资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大,可以达到50%以上甚至70%—80%。“也就是说,科研人员有一半以上的收入得自己想办法,所以我们的压力非常大。”张双南直言。
对此,《若干意见》亦有相应落地举措——提高间接费用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20%提高到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15%提高到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13%提高到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
“这次间接经费的比例提高,意味着我们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拿出更多的岗贴和绩效,给科研人员发工资。对我们而言,毫无疑问是一个喜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张双南说。
但同时,张双南也表示,依靠竞争性项目经费解决科研人员的主要收入,会使很多科研骨干为了争取项目疲于奔命,并不利于科研骨干全身心投入到科技创新中。
长期研究科研经费管理的阿儒涵对此深有同感,“期待构建更加完善的科技资助体系,并对整个科研人员的薪酬体系做更深层次的改革。”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意见》对此亦有相应考量,比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app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借鉴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年薪制的经验,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等等。
(科技日报北京8月23日电)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