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今年7月湘潭大学与湖南大学因航天服设计成果归属而引发的争议已渐渐平息。然而,在随后的采访中,《明升中国app报》记者发现,与这次风波相似的由人才流动带来的项目成果争端并不少见。更为吊诡的是,在面对争端时,不少“吃亏”的高校或个人往往会选择“不宣扬”“不追究”。个中缘由,值得深究。
争端背后的明争暗斗
尽管湘潭大学和湖南大学的风波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一些高教界人士对这类事件却早已见多不怪。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句话用来形容当下高校科研团队的流动状况再合适不过。某高校一位科技项目管理者告诉《明升中国app报》,在高校工作的这些年里,他曾见过不少项目团队最后分裂到不同的高校。
“在人才流动越来越快的时代,现单位和原单位之间因为项目和职务科技成果发生冲突是难以避免的,这种现象也广泛存在。”他说。
北京语言大学科研处工作人员郑璐曾在一篇论文中指出,教师本人服务期内离职,其所主持科研项目的结项及级别认证所关联的问题是高校人才流动过程中的人事争议点之一。
在上海大学教授叶志明看来,这类争端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从20多年前各高校争相申报博士点时就开始了。”他认为,这种冲突背后其实暗藏了高校早已存在了数十年的资源之争。
早在2000年前后,国内高等教育领域便开始兴起了博士点攀比之风。一些大学甚至提出了“只要能申请到博士点,不惜财力”“不惜一切手段,今年的博士点要保5个争取8个”的口号。为申请博士点,高校开始四处“挖人”,并由此加速了人才在高校间的流动。
如今,高校除了在意博士点的多少之外,还要在学科评估中争个高低,而作为学科评估参考的重要量化指标,科研项目的级别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高校的排名。
“人才跳槽过来了,他的项目和成果也会被带过来。学校只要稍微多花点钱,不但可以补充师资,还能毫不费劲地把项目成果也引进来。”某位高校知情人士告诉《明升中国app报》,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为高校之间科技项目的管理和成果的认定带来了隐患。
“吃了亏也不会公开说”
尽管争端普遍存在,但与此次湘潭大学和湖南大学之间产生的风波不同的是,大多数情况下,“现单位和原单位都能做到相安无事”。前述高校科技项目管理者说,“大部分老师会采用比较柔和、不宣扬的办法去应对冲突。碍于颜面,高校之间一般也不会追究或诉诸法律。总之,很少有公开对峙的情况发生。”
前述知情人士也表示:“对于很多学校来说,这就是‘哑巴亏’。学校吃了亏也不会公开说,因为说了以后可能会得罪很多人,说不定其中还包括评审专家。”
不过,“不宣扬”“不追究”并不代表学校“不介意”,事实上,某些学校也曾专门对离职人员科研项目管理问题发布过管理办法。
例如,江苏师范大学在2014年发布了《离职人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以我校名义获得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项目承担人在离职后要继续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并努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项目成果属我校所有”。
内蒙古科技大学也曾在2018年发布《离职人员在研科研项目处置办法(暂行)》,强调对不变更依托单位的项目,离职人员须按计划继续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必须署名内蒙古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
叶志明表示,在项目管理和成果认定等问题上,实力不那么强的学校更容易 “吃亏”。“‘小学校’里有一些人干得很好,结果跳槽走了,成果也带走了,学校吃亏吃得多了,自然会想办法进行补救。”
在这些国内政策与国际实践的影响下,国内高校对项目和成果的保护问题开始有所警觉。
近年来,国家对职务发明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2020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一步明确“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此外,教育部和科技部等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科技成果的管理和应用进行规范。
在国外,很多高校和实验室都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无论是长期受雇者还是短期访问的学者,都要与高校或实验室签定具体的合同协议或雇佣合同。在某些情况下,高校、实验室还会与研究人员约定离职后的竞业禁止问题。
“这些学校发布了专门针对离职人员项目管理的相关办法,其实也反映出国内高校已经有了自我保护的意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
完善契约,躲开“哑巴亏”
既然如此,在人才流动依然频繁的当下,高校怎样才能不吃这类“哑巴亏”?
“通过契约的完善可以大大减少纠纷。”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沈满洪认为,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随着高校人才流动性的增加,高校要加强相关契约的完善工作。
沈满洪提出,在人才调离或调入的过程中,高校均要对正在进行的项目的归属问题做出严格界定。如果项目不带走,相关人员就要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接受原单位管理,同时,项目成果归属原单位,项目及其成果的奖励也由原单位负责。如果项目带走,那么高校也要与相关人员做出项目的约定。
张平表示,未来,合同管理将是高校很重要的管理手段,高校要健全管理制度,并将制度落到实处。“一定要在项目合同任务书里写清权利归属、责任条款、利益分配,以免日后发生纠纷。”张平认为,通过合同、协议对具体情况进行约定,是避免高校陷入纠纷的最好办法。
与此同时,叶志明认为,高校出现“丑闻”之后,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不了了之,以后这类事情就会越来越多。”他建议,要从根本上改变高校的生态环境,扭转高校急功近利的发展观念。“同时,也要从个人层面强调实事求是的app精神,以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道德诚信。”叶志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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