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考试或变难。近年来,多地高校尝试推进“教考分离”改革,以防止任课教师在考试中降低难度、“放水”,以此提高教学质量。比如,据媒体报道,前不久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对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多门课程实行了“教考分离”模式;辽宁省则于2020年11月起就在省内近10所高校开展教考分离试点,并将于今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主要考试课程全覆盖。
“教考分离”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极为普遍。小学的学期统测,初高中的学业水平测试均属于“教考分离”,即不由任课教师出题、阅卷、评价学生,而由地区教育部门统一命题、阅卷,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与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实际中,“教考分离”的实行,加剧了基础教育的唯分数论倾向。近来,国家教育部门接连出台减负措施,其中就包括不能对小学低年级学生进行统测,不公布考试分数和排名。
针对当前存在的“玩命中小学,快乐大学”问题,有人提出,中小学生要减负,大学生要适当增负。把基础教育的“教考分离”模式运用到大学课程考试中,因此就成为一个选项。具体而言,就是针对大学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采取“教考分离”模式,可以组织全国统考、省统考或者学校联考,以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的课程评分,或者在学生的课程评分中占据一定权重,并将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成绩的重要依据。另外,对于不能实行全省统考、联考的课程,则可在校内推进“教考分离”,由学院(系)指定教师而非任课教师出题,实行“第三方评价”。
从考试角度看,“教考分离”确实可以促进教师重视教学,让学生认真对待考试。然而,毋庸讳言,真正推进“教考分离”尚存在诸多问题。首先,从本质上看,“教考分离”依旧是应试思路,即用一次考试成绩来对学生作出评价,这显然与当前重视过程性评价的要求是相背离的。而对于开展探究式、项目式教学的课程教学来说,更不宜采取简单的考试评价。
强力推行“教考分离”,将导致大学教学应试化,为适应这套模式,教师很可能围绕考试组织教学,为保证“教考分离”的客观性,命题者也可能会出大量标准化题目。如此,大学教学也将缺乏个性。我国大学英语教学实行的其实就是全国范围内的“教考分离”,考试、阅卷都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所有英语任课教师都不参与命题。近年来,关于四、六级考试助长应试英语的声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
此外,与基础教育的“教考分离”要在学生中分出高下不同,高校的“教考分离”如果动真格,很可能导致大量学生不合格,或者考分很低。笔者预判,若出现这种情形,教育部门和相关高校或暂停推进,因为学生的考试成绩可能关系到升学与就业,而这两点无疑是当前高校最在乎的。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解决高校办学存在的功利化问题,“教考分离”也将难免滑至难度偏低的那一档。所以,若要问,“教考分离”能起到提高大学教学质量的实效吗?那答案就是,貌似可以,但实质很难。
要提高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当前最迫切的或是改革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教师投入教育教学,同时落实和扩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自主权,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标准。现实中,一些高校重学术研究轻人才培养,在人才培养方面过分追求考研率或就业率,“紧紧”围绕考研科目组织大学教学,甚至为了学生就业而要求教师放宽学生评分标准,这些都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原因。
(作者:蒋理,系教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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