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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明升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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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技司〔2020〕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明升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明升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明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专利为重点。
二、推荐名额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明升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明升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sipo.gov.cn/gztz/1151493.htm)要求,在认真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分别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鼓励从地方或通过其他渠道申报。
我司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明升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1份,分别通过传真和邮件方式反馈我司高新处,以便于我司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组织专家遴选。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详细资料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1份,通过快递(以快递寄到时间为准)方式报送我司高新处。项目资料包含:①明升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电子版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报送单位+项目名称”命名。
《明升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明升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3.逾期不予接收材料,两次报送项目不一致者,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王欣 吴惠斌
电话:010-66092082
传真:010-66020784
邮箱:gxc7937@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附件:
教育部科技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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