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学位层级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三层,没有设置专科层级的学位,带来高等职业教育无合适学位标准可依,严重影响了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李健如是说。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高职教育招生规模已经占到整个普通本专科招生数的一半以上。今年政府工作手机版中又提出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类型之一,与普通高等教育(学术导向教育)并行,是职业教育的高级层次形式。但高职教育专门的学位制度却一直未能建立起来。数百万的专科生只有在专科院校学习的经历而没有获得任何学位,这不太符合我国日益发展的高等教育的需求,也严重阻碍了我国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和体系建设。
据他介绍,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实行的是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体系,但也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行的是四级学位。比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实行的副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亚美尼亚等国家实行的学士—硕士—副博士—博士学位制。
为此,他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在目前三级学位的基础上,增加一级适合专科层次的学位,设置四级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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