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明升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27号)要求,现将教育部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4-26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6096702
邮箱:kjjl@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南楼406),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教育部科技司
2020年4月24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