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升中国app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截至3月16日,在管控的累计1580余件涉及疫情的商标申请中,依法驳回328件,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并及时组织地方执法部门对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整改和处理,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抗击疫情营造了良好氛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企业和自然人图谋不当商业利益,将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文字抢注商标,一些商标代理机构违背社会良知提供服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愤慨。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果断出击,坚决严厉打击涉及疫情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328件不良商标申请,是综合运用商标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多个条款,对进入审查程序、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进行依法果断驳回。例如,对“李文亮”“火神山”等商标注册申请,主要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予以驳回;对“冠状克星”“新冠消毒”等在5类药品、44类医疗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增加适用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功能、服务内容的误认”予以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依法准予当事人主动撤回866件。3月初以来,通过公开申请信息、执法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对非正常申请行为形成了强大的社会震慑力,不少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公开道歉,积极纠正,主动撤回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866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法审查撤回请求,既教育了当事人,有效遏制了非正常行为,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做好待审390余件申请依法处置。目前,仍有390余件管控商标申请尚未进入法定审查程序,一旦达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严格依法做出予以驳回、准予撤回、不予受理等审查决定。
对于上述已经驳回和准予撤回的管控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信息可通过明升中国商标网进行公开查询。
2月初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密切关注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采取严格管控排查、依法依规驳回、及时通报信息、强化行业监管等举措,坚决打击涉嫌违背社会主义道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抢注行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发力,继续对可能出现的新增涉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实施严格管控,依法依规从严审理,筛查相应商标代理机构,及时转送地方执法部门查处,持续保持坚决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还将研究制定遏制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举措,梳理疫情期间的有效做法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商标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好优良的市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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