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颁布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第五大类“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范围。此次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多发频发,对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构成严重威胁。加强防治检疫组织建设,合理配备人员力量,特别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技能人员的配备,是全面落实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此次修订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较上一版增加了职业技能等级,修订了申报条件,重新划分了职业功能模块,修订了权重表,并对各项职业工作内容涉及的技能要求和应掌握的相关知识要点做了进一步细化。该标准的颁布对技能评价能够起到引领、规范作用,对于引导从业人员明确学习目标、提升技能水平、激励职业发展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2018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修订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结合相关职业的科技发展水平和工艺革新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制定修订并颁布了180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有关部门(单位)将继续对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修订完善,特别是加大新职业和社会急需紧缺职业的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力度,推动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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