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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度国家自然app基金共享航次计划搭载考察需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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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app基金共享航次计划(以下简称共享航次计划)用于资助海洋app考察船和潜水器,为必需进行海洋和极地app考察的国家自然app基金资助项目提供稳定、可靠的调查设施保障,以确保考察任务的实施,获取海洋和极地现场观测资料,推动海洋app调查资料共享,培养和增强海洋科技人才出海考察经验,促进我国海洋app考察设施资源合理利用。
一、申请资格
拟搭载共享航次进行app考察的项目(以下简称搭载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搭载项目负责人须为在研或已获批准即将开始实施的国家自然app基金项目负责人。
2. 考察观测内容应为该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方案中明确列出的内容。
3. 搭载申请提交人应为实际出海考察人员,且具备出海考察的基本能力,一般应为项目主要参与者。搭载申请须经搭载项目负责人同意。
4. 搭载项目负责人承诺遵守共享航次计划资料汇交、使用和共享等规定,并对搭载申请人遵守共享航次计划资料汇交、使用和共享规定负有直接责任。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需登录共享航次计划网站(http://www.sss-nsfc.org),进入“搭载需求征集”,按操作提示填报申请。电子申请表通过网站审核后,需下载打印形成纸质申请表,并按要求由搭载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后,将纸质申请表原件1份寄送至地球app部四处(海洋学科)。
三、受理时间
搭载考察需求的征集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7月28日。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表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搭载考察需求申请应符合本《通知》的资助范围与要求。
2. 搭载考察需求所填的观测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 应明确指出出海观测的时间、海区、所需的仪器设备以及其他特殊的技术需求,切忌含糊、笼统。可以附图说明研究海区和观测站位设置等。
4. 搭载项目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搭载申请材料,超过截止日期提交的搭载申请将不予受理。
5. 搭载申请提交人与实际出海考察人员不符的,指导专家组可以取消其当年搭载资格。
6. 对未遵守资料汇交、使用和共享相关规定的搭载项目,指导专家组将限制其继续参加共享航次计划。
7. 共享航次计划年度项目指南发布后,搭载项目负责人须向专家组办公室提交首席app家预评估意见表。未按时提交首席app家预评估意见表的搭载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搭载。
五、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地球app部
联系人:冷疏影、李薇
电 话:010-62327675
电子邮件:liwei@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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