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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才妃 来源: 发布时间:2019/4/24 8: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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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答答的异地办学

 

政府需要加强的工作,不是如何禁止或鼓励某一类异地办学,而是如何强化这一办学形式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供明确的制度指引,增强异地办学的可预期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还需要加强异地办学的第三方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

■本报记者 温才妃

4月招生季,张辛和其他焦虑的家长一样,早在两三年前就在为孩子高考填报志愿,做大量的情报工作。

就在几天前,她看见一则消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将改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根据教育部的说法,珠海校区将与北师大校本部同水平、同标准办学。按照计划,珠海校区开始招生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于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

不少媒体标注,广东省又多了一所“985工程”高校。这让张辛欣喜不已。

不过随即,她又陷入另一重担忧,那就是近两年发生的高分考生误报名校独立学院事件。“明明都挂着母校的牌子,由分校改为校区,就真的能保证和母校同水平、同标准办学吗?”

异地校区与异地分校,看似一字之差,但实际上,异地分校毕业生所获毕业证为“××大学分校”印章,录取分数通常远不及校本部;而异地校区,尤其承诺与校本部同水平、同标准办学的,其学生毕业后获得和校本部一样的毕业证,高考招生分数通常与校本部持平或相当。

同水平面临内外差异挑战

一所校区的办学质量应当与本部校园文化一致。北师大如何把一套研究型大学文化移植到未来的珠海校区,或者说,珠海校区怎么能够建立起和本部效果相当的研究型大学文化?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异地校区如何实现与校本部同水平、同标准办学?”带着这一问题,《明升中国app报》试图联系北师大,但对方以尚待教育部具体批示为由婉拒。

那么,异地校区与校本部保持同水平、同标准,需要哪些条件?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副教授侯定凯告诉《明升中国app报》,一所高校的办学有内部质量和外部质量之分。内部质量主要依靠学术制度和规范来界定和保证,其标准具有相对稳定性。外部质量指的是高校培养的人才、学科发展、专业设置等能满足当地社会、城市发展需求的程度,这一维度的质量标准是高校与所在社会环境互动的结果。

就内部质量而言,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别敦荣认为,在高校快速发展的当下,办学的硬件设置显然不是讨论的重点,保障异地办学同水平,最重要的是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

他解释,珠海校区作为北师大的独立学院,原来的师资跟其他独立学院的师资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与校本部的差距较大。利用什么样的师资力量保障校区办学水平,这是挑战之一。

北师大本部的管理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培养等各种教育层次和类别,这是一套完整的研究型大学管理模式。而珠海校区仅有本科教育。也就是说,它要建立的是一套本科教育管理模式。要让后者的管理水平与本部相当,这是第二个挑战。

“一所校区的办学质量应当与本部校园文化一致。北师大如何把一套研究型大学文化移植到未来的珠海校区,或者说,珠海校区怎么能够建立起和本部效果相当的研究型大学文化?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不能指望今天宣布,明天就做到。”别敦荣说。

从外部质量考虑,北师大珠海分校转型为珠海校区,在很大程度上是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需要,也是高等教育区域布局行为。

侯定凯指出,在办学模式转型过程中,学校内部的办学力量怎么与当地院校联动,如何更好地配合政府赋予的“一带一路”建设责任,其着力点就不能局限于对校本部办学模式的复制上。比如,师资培养见长的北师大珠海校区,需要考虑如何在一个全新的区域环境中,与邻近的广东、香港的高水平高校在教师教育方面实现分工与合作,这也是一大挑战。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短期内,珠海校区绝不可能是北京的北师大。”别敦荣说。

响应双重政策下的产物

高校发展,政府固然有兜底的任务,但倘若一出现问题就关停,或在某段时间放任,整体来说,并不利于高校的健康发展。从长远来看,一方面鼓励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另一方面出现问题就不鼓励、不支持异地办学,这是相互矛盾的。

重重困难面前,与其更改,不如新建。那么,北师大为什么会选择将分校改为校区?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今年年初,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公开答复了第1780号政协提案——教育部对异地校区办学模式一直持审慎态度,原则上不审批设立新的异地校区。教育部多次表示,对高校异地办学一直持不鼓励、不支持的基本政策。而分校改校区,没有增量,因此并没有违反教育部的这一规定。

北师大改珠海分校为珠海校区的做法也与之前教育部的一项规定吻合——2008年,《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在5年内必须与母体高校“脱钩”,或独立,或兼并,或合并到母体高校。只不过北师大独立学院合并到母体高校超出了5年期限,但鉴于这项规定的落实举步维艰,北师大此举并无伤大雅。

将异地分校改为校区,可谓巧妙地“贴合”了教育部的上述两个政策。这也使得异地办学成为一种“羞答答”的行为,因为先驱者必须绕开后来的制度限制,而后来者不再被鼓励、支持,或将失去发展机会。

不可否认,异地办学在近年的发展中存在一些乱象,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被解读为“新圈地运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校人士告诉《明升中国app报》,国内某些知名大学之所以在异地办学,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该地提供的土地资源。“往往是分校先成立,但办学理念、师资配备等都没有跟上。”

然而,异地办学作为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辐射和共享的机制,是一种常见的途径,这种途径不仅存在于高等教育领域,基础教育领域也很普遍,不但有跨地办学,也有跨境办学。

“高校发展,政府固然有兜底的任务,但倘若一出现问题就关停,或在某段时间放任,整体来说,并不利于高校的健康发展。从长远来看,一方面鼓励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另一方面出现问题就不鼓励、不支持异地办学,这是相互矛盾的。”侯定凯说。

未来是否成趋势

在我国,“分校”和“校区”两个概念的区别何在?目前似乎并没有权威、明确的界定。对此,主管部门应该首先加以澄清。

既然北师大将异地分校改为校区合乎政策,且由此将带来招生分数、生源质量、社会声誉等方面的重大提升,一举两得的背后,未来是否会导致高校纷纷效仿?单就珠海本地而言,还有发展势头较好的吉林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分校,它们是否也会尾随而“改”?

实际上,这种迹象早在北师大之前便已经有之。

比如,2016年,浙江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通过转设提升,以及迁建、新建学术机构等方式,成为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在此之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还曾开创了独立学院一本招生的先河。

然而别敦荣看来,未来分校(主要指独立学院)改校区成为趋势的可能性并不大。以北师大为例,“北京本部有实验室,珠海未必能打造第二个相同的实验室,没有实验室,教师的科研难以开展,他们就很难在此安心带研究生。本部派少数领导、管理人员常驻珠海校区比较容易实现,但要把院士、长江学者、知名教授派去珠海常驻并不现实,更不用说靠历史积淀、传承下来的学校文化。既然平台移不动、知名学者去不了、学校文化难以移植,分校的本质就不会改变”。

对于分校改校区的趋势,侯定凯也有所担忧。

“在我国,‘分校’和‘校区’两个概念的区别何在?目前似乎并没有权威、明确的界定。对此,主管部门应该首先加以澄清。”侯定凯说,在此基础上,有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比如,由分校转向校区应具备哪些条件?除了国家和区域宏观发展的需要,相关院校及其分校本身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符合哪些标准后,才算新校区建成?“这些问题都需要由制度规定。否则,只是个案化处理,并不利于高校的健康发展。”

异地办学观念须跟进

有需求之处,必然有一定的合理性。用政策扼杀学校和地方办学的积极性,本身是不合理的。

教育部不审批设立新的异地校区,如此一刀切的政策,是否会阻碍高校探索高水平大学建设路径?

别敦荣表示,应当区别对待,尚未异地办学的单位,路径被卡死了;已异地办学的单位,主管部门鞭长莫及。校领导如果过分遵从主管部门意志,要探索高水平建设路径就容易遇到麻烦;如果校领导尊重教育需求,把政策要求和实际需求结合起来考虑,这所高校就有明升m88力。

“有需求之处,必然有一定的合理性。用政策扼杀学校和地方办学的积极性,本身是不合理的。”别敦荣说,“政府要做的应该是引导,而不是禁止异地办学。比如,要更多地鼓励东部高校去西部地区开设异地分校或校区,以促进东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的相对均衡配置。”

侯定凯指出,政府需要加强的工作,不是如何禁止或鼓励某一类异地办学,而是如何强化这一办学形式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供明确的制度指引,增强异地办学的可预期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还需要加强异地办学的第三方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

“对异地办学观念的认知更新,关乎我国教育治理的重新定位。在教育资源流动性不断增强的格局下,调整教育治理方式已成为一种必然。比如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修订工作,条例的修订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治理理念的创新。”侯定凯说。

他补充,从实践经验看,在异地办学过程中,标准化与个性化是一对矛盾。严格来说,异地办学中完全的“拷贝不走样”很难实现。新建立的分校或校区通常被赋予了新的办学定位和任务,承载了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的使命。这方面,我们应该给相关高校足够的“自由发挥”空间,政府部门应该将新校区办学作为实现高等教育创新的一次良机,而不是传递一种强化管制的反向信号。

《明升中国app报》 (2019-04-24 第1版 明升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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