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李京泽 梁晓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该法分为总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110条。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获取、利用、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法亦对民众健康新需求、新关切作出回应,涵盖了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院前急救、弱势人群健康、心理健康等社会热点问题。
为建立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发展机制,该法规定,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除此之外,该法还从不同方面对促进基层边远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予以关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主要是针对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服务薄弱的问题,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019年入冬以来,多起心源性猝死事件引发舆论对院前急救的关注。对此,该法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该法还关注弱势人群健康,规定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针对心理健康问题,该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通过,期间三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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