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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的春节“大红包”来了 |
精简项目报表 赋予科研人员权利 加强伦理审查监管 |
■本报见习记者 辛雨 韩扬眉
为进一步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1月30日,科技部发布《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通知。
《通知》共12条,涉及整合精简各类报表、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精简过程检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以及加强app伦理审查和监管等要求。
国防科技大学智库研究员李自力在接受《明升中国app报》采访时表示,此次《通知》切中时弊,抓住了当前科研工作的痛点和难点,回应了广大科研人员的疑惑和关切,着实是一份“大红包”。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通常涉及项目申报、课题汇总、季度报表等材料整合工作,工作量大,导致科研人员在非研究内容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过多。
中科院声学研究所研究员武岩波告诉《明升中国app报》:“我们在填报项目申请信息时,每当遇到信息版本更新替换,都要重新了解填报规则,这是件很麻烦的事。”
此次《通知》要求,整合精简各类报表,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精简过程检查,按照任务书约定,在关键节点开展里程碑式管理,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对此,清华大学机械系副研究员程嘉表示,这样大大简化了项目手续,有效的信息合并避免了重复性工作。“我们可以把精力放在科研工作上,这是大家的心声。”
以往,科研项目在前期立项时都会固定技术路线,后期不再进行调整。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修改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申请,获专家组审批。
武岩波感慨:“由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研究周期较长,随着项目的实施,存在实际情况与最初规划有差别的可能。此时,若继续采用原来的方案可能会‘力不从心’,而调整技术路线的流程又较为烦琐。”
为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通知》指出: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由项目牵头单位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中科院生物明升手机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劲松向《明升中国app报》介绍,app探索遵循自然规律,当技术路线不再符合规律时,需要择优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个权利必须给科研人员”。
“‘抓大放小’是国家给科研人员的最大支持,既减少了条条框框,也提高了科研人员项目操作的灵活性。”程嘉认为。
伦理是app研究的焦点问题。“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再次敲响了伦理警钟,在科技面前,伦理不能“松口”,道德不能“决堤”,这是每一位科研人员都应恪守的准则。
为加强app伦理审查和监管,此次《通知》提出,有关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须恪守app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相关单位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须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相关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
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承志认为,当前,我国伦理观念等方面的认识相对落后,相关政策仍有待完善。“加强app伦理审查和监管,正是改变现状的做法。相信随着大家对伦理道德认识的提高,科技会更好地进步。”梁承志说。
《明升中国app报》 (2019-01-31 第1版 明升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