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一雪
这几天,武汉大学“火”了。因为该校于2015年推出的“3+3”聘期制教师制度,在2018年底迎来了第一次考核。而一则“119位被考核教师中,只有4人通过评审入编”的网络传言,让武大一夜之间几乎成为岁末年初明升中国高教界的最后一个“网络热点”。
尽管在事发不久后,武汉大学方面便辟谣称,该校正式申报考核的教师只有48人(含42名聘期制教师),其中有6人被直接聘任为固定教职副教授,但这样的比例依然足以挑动很多年轻教师敏感的神经。在网络上,有教师直接抱怨道:“聘任制教师,跟高级博士后打工仔有什么区别?”
所谓的“3+3”聘期制下,青年教师真的等同于“高级打工仔”吗?
一项制度引发的讨论
只要稍加分析,我们其实不难发现,武汉大学推出的“3+3”聘期制,本质上就是目前国内各高校都在推进的“非升即走”制度,即在规定聘期中,必须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通过聘期考核者将继续聘用,并转为事业编制或长聘轨,否则就将被解聘、离开。
该制度对于青年教师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湖南某大学讲师告诉《明升中国app报》:“学校给了我们6年的时间晋升到副教授岗位,而晋升到副教授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就是必须拿到一个国家自然app基金项目。”他说,在他的身边,甚至有同事因为在35岁之前没能够拿到基金项目,自觉通过“3+3”考核晋升副教授的几率非常小,于是在未到达第六年时就提前离职了。
“对于新晋教师而言,如果无法达到标准,就可能要面临重新找工作的问题,而现在找工作,年龄是很大的一个门槛,年龄越大,找工作越困难。”谈到压力时,该教师这样说。
需要注意的是,早在2004年7月,清华大学教师刘求生就曾因为无法续约的问题将清华大学告上法庭。10年后,教学认真、颇受学生好评的清华大学外文系教师方艳华,因其合同中“就职9年未评职称的老师必须离职”规定而不能续约。此事引发了公众对于“非升即走”政策的第一次大范围质疑。
时间到了2016年1月,非升即走制度的争论在中山大学礼堂里化作一场暴力事件。因为错过了“升”的机会,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教师李思涯对该院院长甘阳暴力相向……总之,近些年来“非升即走”制度从来没有离开过争议的“压力场”。
好制度?坏制度?
“非升即走”制度的原型是在美国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终身教授”制度。两种制度在形式上并无太大区别,但目前所处的境遇却是天壤之别——终身教授制早已成为西方高校通行惯例,而“非升即走”则屡屡出现“水土不服”,其原因何在?
就在武大事件发生后不久,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喻海良便在明升手机版(明升中国)一篇文章中具体分析了国外“终身教授”制和目前国内的“非升即走”制度之间的区别。
他表示,首先,美国的助理教授可以招聘大量博士研究生,但在国内每位教师一年不能招收超过3名博士生,很多年轻教师甚至根本没有博士生招生资格,这使得他们在科研的一开始就“人单势孤”;其次,美国助理教授科研场地比较有保障,而这点在国内却很难做到,一些年轻教师想开展实验,就必须求助他人,如果性格内向,就可能寸步难行;第三,美国高校的教师岗位招聘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而国内某些高校的岗位设置却不是很清晰,不管这些人能力是否真的突出,反正先把人招过来再说。
除招聘模式的差别外,在评审方式上,双方也有不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美国大学实行的终身教授制度,对应的是教师同行评价、学术同行评价,而我国大学推进的“3+3”聘期制,“短聘—长聘”制,对应的却是行政评价。这导致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受行政和利益因素干扰,可能出现“朝令夕改”,来一任领导就换一套评价体系的情况。同时,这也会诱发教师为了达到指标工作而做出急功近利行为。
对此,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何平也表示赞同。他认为,过分依靠单一的评价指标体系会让科研人员压力过大,反而不利于科研工作。
“科研和创新应该是在宽松的环境中产生的灵光闪现和思想碰撞。”何平说,目前的评价体系特别看重的是论文发表数量,离不开国内外期刊,而这两者存在各自的问题。“国际期刊对非本国的投稿存在一定的学术偏见,话语体系也有所不同。国内期刊的学术水平有限,缺乏严谨的评价体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依赖论文发表数量,势必让科研产出成为投机和利用资源、关系的产物,特别是利用行政资源。”
要给高校时间
“非升即走”引入明升中国后,该如何适应明升中国土壤,并开出真正留住人才的“花”呢?
在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陈武元看来,要解决这一问题,其根源还在于“评价标准”上。
陈武元表示,目前我国许多高校还未建成完善的教师评估体系。教师升与不升的标准是什么,由谁来评价,遇到不公正评价如何申诉,流动的渠道是否通畅等问题,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而评估标准的不完善,也造成了当前许多高校的年薪制不是给教师“减负”,而是“加负”。
那么,如何完善评估标准呢?熊丙奇认为,淡化行政评价,推进专业同行评价是必不可少的。由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制订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标准,并由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学校的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应该分离。“不能任由行政权干预教育权和学术权,这是办出一流大学、创造一流成果、培养一流人才的关键所在。”熊丙奇说。
事实上,我国也正在努力为人才创建更宽松的环境。2018年颁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都旨在app设置评价标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
有了政策指引后,到底要如何将其完善为适合我国的“非升即走”制度,就需要高校慢慢“消化吸收”了。“毕竟,评价也是需要的,因为高校并不是养老所,如果引进到学校的人员没有创新能力、没有发展意愿、没有献身教书育人事业的精神,就应该将其淘汰。否则,他们占据了岗位,而优秀的人员却没有岗位进来。”喻海良说。
《明升中国app报》 (2019-01-02 第2版 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