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多位江苏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家长向媒体反映称,这段时间很多家长寝食难安,原因是三年前他们把孩子们送到了一个“真学校”,学了三年高铁乘务专业才发现,学的是个“假专业”。
在“真学校”遭遇“假专业”,这当然令学生、家长气愤,社会舆论也指责这所高职院校是以虚假专业招生忽悠、欺诈学生,而且一骗就是三年。但如果进一步分析,出现这样的问题,责任并不一定全部来自学校,地方教育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更需要思考的问题是,高职院校为什么就不可以自主举办专业?“真学校”的“假专业”,可以是说高职院校没有专业设置自主权带来的尴尬。
据该校官网显示,明达职业技术学院1995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1996年挂靠扬州大学招生,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是具有独立颁发大专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校址位于盐城市射阳县。但是,根据江苏教育厅的回应,2015年5年制的专业里面,该校没有高铁乘务这个专业。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个专业至今还在招生。
有舆论质疑该校是在忽悠学生,但众所周知,中职录取(包括“3+2”五年制),是要纳入当地中考招生计划的,考生要根据学校发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达到学校的招生条件,才能被录取。对于学校的招生计划,地方教育考试部门是要审核的,如果专业没有得到批准设立,为何会出现在招生计划中?难道地方教育考试部门没有审核?学生又是怎样通过当地中招部门录取的?
“3+2”五年制中高职贯通培养,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职业技术人才的一种改革探索。通常来说,被录取的学生前3年按中职管理、教学,后2年则进入高职管理,毕业后获得高职文凭。在招生计划中有这一专业,但进入高职阶段学习时,却被告知没有这一专业、必须转专业,很大的可能是该校一直争取设立“3+2”五年制的“高铁乘务”专业,但并没有得到最终的批准。
而令人困惑的是,在教育部指定的高考信息公开平台——阳光高考网平台上,进入专业库中的专科专业介绍,查询开设“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的院校,赫然有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也就说,这所学校是有高铁乘务专业的。因此,极有可能的情况是五年制高铁乘务没得到批准。这就导致读3年中职的学生,没有获得免学费补助,需要转到其他专业后才能获得,以及读完中职进入高职阶段,要求转到其他专业。
显然,当初教育考试部门在审核该校“3+2”招生计划时并不严肃。在这一五年制招生还没有审批的情况下,就允许学校招生,而招生之后,学生却不能按这一专业进行管理。如果教育考试部门严格审核招生计划,就不会产生没有批准设立的专业出现在招生计划中的问题。因此,必须严肃调查究竟哪个环节出问题,导致没有批准的专业进入招生计划,这不仅仅是学校用虚假专业招生赚钱的问题——学校是按这一专业招生,同时按这一专业培养,只是进入高职阶段,不能再读这一专业。
这一事件的发生,再次表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有限,还应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除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以外,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业方向,无须备案或审批,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是非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学校完全可以自主设置。按理说,“3+2”的高铁乘务也可自主设置,那么,为什么学校设置的这一专业却不被批准呢?
可以解释的理由是,进行“3+2”五年制中高职贯通改革,还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不是学校想改革就改革。这所学校想开设“3+2”高铁乘务专业,也认为自己已有高铁乘务高职专业,因此觉得进一步开设“3+2”高铁乘务专业也没有问题,但却遇到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应该作出解释,为何学校不能自主进行“3+2”改革?吊诡的是,按高铁乘务专业招生,转为旅游管理,颁发旅游管理专业文凭,这不同样存在不严肃对待教学管理的问题,为何教育部门就能同意呢?
高职院校(以及所有中职学校)应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和条件,自主设置专业,国家和地方政府可通过政策优惠、信息公开等方式引导高职院校举办专业,但却不应该过多干涉。高职院校举办某一专业,学生也愿意报考,可却被指为“假专业”,这实质不是学校的问题,而是还没有把办学自主权充分落实到学校的问题。我国应该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办出个性与特色。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明升中国app报》 (2018-09-25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