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获选结果的通知
博管办[2018]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明升中国app院人事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精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工作。经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了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获选人员(详见附件)。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位获选人员30万元。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所赴单位应与申报时选择的外方单位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赴外前取得博士学位。
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并按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博管办[2013]77号)有关要求,配合获选人员做好后续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考核与跟踪服务,确保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取得更好的成效。
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在2018年年底前将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项目实施情况报明升中国博士后app基金会备案。如获选人员被取消或放弃获选资格,须及时退回资助经费。
联系人:柴颖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明升中国博士后app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
邮 编:100083
电 话:(010)62335025
传 真:(010)62335024
附件: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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