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教财司函〔2018〕174号
有关中央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根据经费管理要求,现组织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实施情况总结和数据填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各高校2017年度实施情况总结。
2.各高校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信息、项目预算安排及支出、结余等情况。
3.各高校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信息及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4.新修订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填报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加强审核,所报信息须经学校负责人审定,并在项目信息首页(由系统导出)加盖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采取电子签章(或扫描)上传至管理平台。相关纸质文件请各高校妥善保存以备审查。
2.项目预算安排、使用及结余情况应真实准确、逻辑关系清楚。各校科研部门等项目执行部门应与财务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年度项目预算总额收支结余一致。
三、其他事项
1.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网址为,开放时间为4月23日-5月25日。请预留好部门审核时间和审核件盖章上传时间。
2.系统使用方法详见基本科研费用管理平台学校用户使用说明,可在系统“常用下载”页面下载。
3.对于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具有共性的问题和工作安排调整,将在平台“通知公告”中及时进行说明。
4.联系方式:
教育部财务司:杨 姗 010-66097692
教育部科技司:王 骁 010-66096298
平台技术咨询:黑晓军 13907134651 stmp@moe.edu.cn
教育部财务司 教育部科技司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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