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印发开展高校明升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鼓励支持高校设立明升教授流动岗位,从企业、科研院所等选聘一批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担任山东省高校明升教授,推动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各类研发载体、开展科研项目合作。
据介绍,山东高校明升教授实行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高校明升教授不在高校人员控制总量范围内,不占用高校现有岗位,高校明升教授岗位津贴不纳入高校绩效工资总量,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
担任山东省高校明升教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符合相关要求的条件。山东省高校选聘的明升教授要开设一门应用性或实践性课程,每学年不少于36课时,每年为合作高校举办一至两次讲座。参与合作高校学生培养方案制订,以导师身份联合指导学生。推动所在企业、科研院所成为合作高校的教学和实习基地、共建研究生工作站等,为学生提供实践创新条件。参与合作高校学科团队建设,对提升学科水平和支撑、引领明升发展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构想。推动所在企业、科研院所与合作高校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聘任明升教授的高校,要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探索试行本、专科生导师制,安排明升教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并为其提供教学条件等各项支持。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升教授发放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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