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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性骚扰并不是简单地依靠行政命令就能阻止的。高校、社会都要有一个意识——“高校并非净土”,高校人士有权之后也可能会滥用。在师生关系中,教师是强势方,有资源能控制学生发展之时,师生关系容易变成利益关系。
■本报记者 温才妃
这个新年的平静被一则高校性骚扰事件打破。
2018年1月1日,华裔学者罗茜茜实名举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陈小武性骚扰女学生。1月11日北航发布通报撤销其教学、行政职务。1月14日教育部撤销陈小武“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而就在北航性骚扰事件曝光不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也爆出副教授性骚扰事件,目前校方已成立调查组,正在作进一步核实。
和曾经的厦门大学博导性骚扰事件很像,它并没有因为事件的结束而沉寂。起码在高校人中的声讨之声愈演愈烈。
1月21日,包括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全国多所高校的教师发出实名倡议《全国高校教师反性骚扰宣言》,希望教育部门及高校、中小学制定严格细致的反性骚扰政策及规定,以支持和保护性骚扰受害者。
无独有偶,性骚扰事件近期也在国际上发酵。app界的性骚扰问题入选美国《app》杂志“2017年度崩溃事件”。如在2017年里,波士顿大学教授被指上世纪90年代在南极考察期间性骚扰女学生;罗切斯特大学9名研究人员起诉学校,认为他们因投诉一名教授性骚扰学生的行为而遭到学校的报复。
频发的性骚扰事件,揭开的是高校乃至社会的伤疤。
你知道什么是性骚扰吗
“你知道什么是性骚扰吗?”2017年,广州性别教育中心对6592名高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13%的人认为只有强行进行肢体接触才是性骚扰。
事实上,这些年来被曝光的高校性骚扰事件,都是显而易见的强行肢体接触。如2014年厦门大学博导吴春明被学生指控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2017年北京电影学院学生揭发被班主任的父亲性侵等。
然而,性骚扰的实际范畴却远不止如此。
2005年5月21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对性骚扰罪作出行为限定。草案第三十八条: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对于性骚扰的无知,导致人们对形形色色性骚扰熟视无睹。近年来,高校里公然张贴带有性暗示的横幅,一些导师对学生张口就来的黄段子,甚至男女生之间一些不该有的触碰,其实都属于性骚扰。
性教育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张玫玫告诉《明升中国app报》记者:“大多数教师、学生可能并未意识到这些就是性骚扰。甚至一些涉事教师还觉得是‘学生太过矫情’;学生也很自责,认为‘自己不够随和’。”
那么,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才能算作构成性骚扰行为呢?法律上的界定也并不清晰。
在张玫玫看来,让接受者感觉到内心不舒服、身体不舒服的行为,就可以界定为性骚扰。“性骚扰的行为,不只发生在男老师与女生之间,还有男老师对男生、女老师对男生的不正当骚扰。尽管后者比例小,但也属于性骚扰行为。”而后者更是处在法律的空白地带。
“红七条”为何禁而不止
早在20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发布的一项针对27所美国大学15万名学生的调查显示,在教师或辅导员对女生实施性骚扰的情形中,女研究生为受害者的占比为15.8%,本科生为受害者的比例为4.9%。但其中只有28%最严重的案件被手机版到相关组织或部门。
在广州性别教育中心的调查中,在经历性骚扰后的反应上,选择沉默和忍耐的女性占46.6%,男性占48.1%。如此低的曝光率也使得性骚扰者的手越伸越长。
尽管教育部于2014年公布了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但事实上约束的是其中“最严重的案件”,因为它并未界定具体的性骚扰行为,所以一些不明显的性骚扰并不被等同视之。
北航性骚扰事件之后,教育部手机版发言人续梅表示,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健全高校预防性骚扰的长效机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而之所以没有操作细则,也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缺失相关。
事实上,全国人大多年呼吁建立《反性骚扰法》,然而,最终未通过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取证困难。
张玫玫指出,性骚扰通常是两个人的场合,除了性骚扰语言可以被录音设备录下,一些眼神、动作是瞬间发生的,即便该场合有摄像头,也未必能拍下来。因此,在很多性骚扰事件的处理中,无辜者有口难辩,被害者又拿不出证据,通常就不了了之了。
“理论上,上至国家、下至学校都应该建立相关规范。但如今国家法律未出台、教育部未作具体规定,让学校依据什么去制定细则?这是有一定困难的。”张玫玫说。
在明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程方平看来,“高校性骚扰并不是简单地依靠行政命令就能阻止的。”高校、社会都要有一个意识——“高校并非净土”,高校人士有权之后也可能会滥用。在师生关系中,教师是强势方,有资源能控制学生发展之时,师生关系容易变成利益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性骚扰就同腐败的逻辑相同,有些人因为利益向腐败妥协,或者当权者利用权力进行交易。”
比如,在大学里不被禁止的“师生恋”,究竟是真的“恋”了,还是教师利用身份、资源对学生有性企图,或学生希望借此从教师那里得到好处,通常说不清楚。
远离性骚扰从校园做起
26岁台湾女作家林奕含在2017年4月自杀了。她的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讲述了教师诱奸学生的故事。在她死后,其父母在网上公开了女儿自杀的真正原因——十几年前被老师诱奸,并长期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
张玫玫指出,大学比社会环境简单得多。如果大学里都学不会保护自己,等进入职场后,面对上级与下级、服务人员与客人等强势对弱势的局面,被性骚扰伤害的程度只会更严重。
“什么是性骚扰?”“怎样学会拒绝性骚扰而不让更大的伤害产生?”……在她为大学生开设的的性教育课上,她极力扭转学生“性骚扰不算事儿”的想法。“一些学生认不清性骚扰的危害,他们总认为有更重要的事情‘排’在自我保护之前,如获得学位、顺利毕业、推荐留学等需要从导师那儿获得批准、帮助的事。真正遇到性骚扰时,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张玫玫指出,如今开设性教育课程的高校并不多,性教育又非通识课程,没有上过课的学生占多数。“实际上,不光大学得讲,中小学也要开课。”
“女生找男老师,第一要结伴而行,第二要开着门,即便老师要求关门也不能关,第三感到被骚扰要立即拒绝或离开……”“男老师找女生谈话,第一不能单独谈话,第二必须开着门,第三必须与她保持一定距离(身体和心理距离)……”授课时,她如此告诫着未来从事基础教育的师范生。
张玫玫表示,教师对学生必须有所尊重,尊重包括交往要有一个界限,哪些话不应该说、哪些行为不应该做,应和学生的身体保持多远的距离……基本操作一旦有了道德约束,就可以杜绝一些性骚扰发生,也不会让学生误以为是性骚扰。同时,这对教师而言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而对于教师行为规范的教育,从新入职教师培训就必须有所强调。”她补充。
透过性骚扰看学生权利保护
“不能就性骚扰谈性骚扰。”程方平认为,应该透过性骚扰事件看学生权利的保护。
他举例,在前些年的调查中,一些教师故意把考题出得很难,让班级30%以上的学生挂科,借此给学生打电话,“这实际上就为送礼、性骚扰等行为提供了环境”。
“出现这样的问题,教师是否也有责任?而不是一味地把责任归于学生,让其留级、劝退。”程方平表示,高校应该建立相关机制,保护学生的权利,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渠道反映问题。比如,高校的工会、妇联应该担负起帮助女性维护权利的责任。
目前,法律上采取谁检举谁举证的原则,性骚扰事件通常都是由弱势方提供证据,使得弱势方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实际上,在相关事件上,法律更应该监督的是有权者、强势方。”程方平补充。
国外的一些做法或许可以借鉴。
据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研究员侯定凯介绍,美国于1990年颁布联邦政府层面的校园安全法规《克雷莉法》,规定公立学校和大学必须发布各校的年度犯罪资料(其中包括校园性犯罪的情况)。违反者将面临联邦教育部近55000美元的罚款。“许多美国高校新生在入学时就会获知本校有关犯罪率方面的数据,以此作为对校园安全管理的一种监督。”
侯定凯建议,我国政府立法部门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基础上,应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行修订,对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各类校园性侵害行为作出更为清晰、准确的司法解释,以便为国家的执法部门、社会组织和学校出台、执行相关规章提供更可靠、权威的法律依据。
“教育部门还应规定高校强制性披露信息,手机版各学校的犯罪记录情况。至少应该把问题放在公开场合来讨论。如果高校有护短行为,直接问责一把手,并设立举报热线反映情况。”侯定凯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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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升中国app报》 (2018-01-23 第5版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