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利巴韦林(又称病毒唑)不适用儿童手足口病和病毒性感冒的话题再次被点燃。
深圳美中宜和妇儿医院儿外科副主任医师裴洪岗提到,根据北京儿童医院对医院里2007年下半年的门诊处方抽样分析,12.82%的处方里含有利巴韦林,其中超过81.17%是针剂,将近70%是用于3岁以下的孩子,同时合用抗菌药的占85.80%。
并非抗病毒的良药
但实际上,利巴韦林的适应证只有两种,“其一是用于腺病毒性肺炎的早期治疗及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和支气管炎;其二是丙肝,但必须强调的是,治疗丙肝时,利巴韦林要与干扰素一起使用。”海军总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孙忠实在接受《明升中国app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利巴韦林的剂型过多,包括口服片、滴剂、颗粒剂、胶囊、喷雾剂等,不同厂家的说明书中对于利巴韦林描述的适应证也不尽相同。甚至很多说明书将利巴韦林适应证中的合胞病毒去掉,只提及适用于病毒感染。”
而恰恰这些因素为不合理使用利巴韦林埋下了伏笔。
在美国,片剂的利巴韦林用于治疗3岁以上慢性丙型肝炎、流行性出血热;雾化剂则用于治疗住院婴幼儿由呼吸道合胞病毒所致的严重下呼吸道感染。而欧洲药品评估局(EMEA)目前批准的利巴韦林制剂仅有片剂,用于慢性丙型肝炎。
然而,即便是这几种适应证,孙忠实也坦言,对于5岁以下的儿童也要慎用利巴韦林,因为其不良反应过大。
在利巴韦林的众多不良反应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为溶血性贫血,这一点在动物实验所显示的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和致癌性以及临床应用中均有发现。而且,利巴韦林可能会导致流产,因此在妊娠用药分级中属于X级,即禁用于孕妇以及孕妇的男性配偶。“治疗丙肝时,患者往往要连续几个月服用利巴韦林,出现溶血性贫血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几率更大。”孙忠实补充道。
截至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有关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手机版共8600余例,涉及不良反应26000余例次;其中不良反应表现为胎儿异常的有126例次,明确为畸形的有45例次,涉及多个系统的畸形;不良反应表现为肿瘤的有81例次;以及溶血性贫血的有123例次。
在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在2006年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也已经针对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进行了通报。CFDA认为,鉴于利巴韦林临床应用广泛、使用量较大,提醒相关专业人员对其生殖毒性和溶血性贫血等安全性问题予以关注。
需再审查利巴韦林
然而,尽管CFDA早已经提醒专业人员注意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但目前医药市场中依旧有不少利巴韦林的药品。
孙忠实认为,利巴韦林的安全问题未被重视的原因与各药厂的利益相关。“现在,国内大概有一两百家药厂在生产利巴韦林,这说明很多企业并非创新,只是改变了利巴韦林的剂型而已。这也就造成了利巴韦林说明书混乱,被人误解甚至滥用。”
面对这样的现状,孙忠实认为,国家医药监管部门应负起责任,重新审查与其相关的药物,对所有利巴韦林的说明书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和重新批准。
病毒性疾病几乎没有特效药
对于病毒引起的一些疾病,孙忠实表示,目前没有覆盖所有病毒的有效药物,更何况旧病毒尚未研究清楚,新病毒又层出不穷。比如近几年出现的寨卡病毒、埃博拉病毒等。
即便是感冒,目前发现的引起感冒的病毒就有200多种。所以如果使用广谱抗病毒药,可能针对的并非是引发病症的病毒。“现在针对某种病毒有效的药物很少,疫苗是最佳方法,但疫苗虽然可以防治病毒感染,但其劣势也是只针对一种病毒,若病毒出现变异,疫苗就会失去效果。”孙忠实表示。
此外,儿童手足口病虽是病毒引起,但却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最典型的症状是在手心、足掌心、口腔黏膜及臀部等处出现疱疹。利巴韦林对此病的疗效还有待更多循证。孙忠实强调,手足口病值得注意的另一问题在于给药的窗口期很短,大约在发病的12~24小时之内给药才能达到效果。但实际上,很多手足口病发现时早已过了这一窗口期。
所以,孙忠实建议,针对病毒性疾病,首先要做好预防工作,比如注意卫生,保持空气清洁,对于已经患病的人群注意隔离;其次就是要开发相应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