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晓萌通讯员马梅)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本市近日印发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北京市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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