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出台后,科研经费结余两年内可留归单位继续用于相关科研工作,现在我可以统筹自主安排,对学生的资助也有了保障,每年都能有计划分批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明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院的王永标教授说,“这给老师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王永标说的“《若干意见》”,是去年7月31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2014年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后,国家再次出台文件对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进行“松绑+激励”。
坚持“放管服落”,给科技人员“解套”“发红包”,科技管理部门做了哪些努力和探索?下一步,他们还将怎么做?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副司长吴学梯。
突出问题导向,让科研经费“活”起来
“坚持问题导向是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核心着眼点。”吴学梯表示,近年来发布的政策文件组合发力,是在前几年改革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
“科研经费中的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15%、13%,就是为了给科研人员‘发红包’。”吴学梯告诉记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这次改革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比例范围内,按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安排绩效支出。
“‘重物轻人’是老问题,怎么解决?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没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希望通过这些政策让科研人员感受到他们付出的智力劳动带来的更大价值。”吴学梯说。
除此之外,对比近年出台的一系列科研经费政策文件,记者发现,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明确劳务费没有比例限制;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这些新政中的突破“亮点”,让“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用了几支笔、几张纸也要提前预测”“年底突击花钱”这些老问题都有了解决方案。
“希望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落实,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科研经费‘活’起来。”吴学梯说。
强化放管服,让政策红包“落”下去
“该‘放’的权要放到家。”吴学梯表示,简政放权,是这次改革的主基调,理顺政府与项目承担单位的关系,创新科研管理的体制和方式,“‘松绑’‘减负’,让科研人员有更多自主权。”
政策“松绑”了,还要看项目承担单位能不能“接得住,管得好”。吴学梯表示,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就是抓落实。
吴学梯介绍,《若干意见》发布后,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了文件的大规模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深度解读科研资金管理政策,连载专题文章。从2016年8月起连续举办了多场大规模培训会,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的2400多名科研工作者进行了面对面的政策辅导。还对从事科技计划资金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承担科研任务较多的大学、科研院所作了重点培训。吴学梯强调,在制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配套实施细则时,全面落实了《若干意见》的规定。
此外,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对各部委所属的10个行业49家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了现场督查,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兵分五路,实地走访,通过抽查项目、调阅资料、发放问卷、开展座谈等方式收集一手资料,重点查落实情况。
“结果显示,放管服改革初见成效。”吴学梯说,“激励力度大了,繁文缛节少了,成就感、获得感强了。”
“当然,新政落地见效仍需持续发力,督促政策落地是长期、长效工作。”吴学梯不讳言督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单位不愿行使已经下放的管理自主权,仍然照搬照抄国家规定;有的不敢轻易触碰涉及实际利益关系的问题。“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吴学梯表示,2017年将适时开展“二次督查”,今后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要作为科研经费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将督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与项目承担单位间接费用核定、结余资金留用等标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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