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彧)12月22日,国家海洋局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联合发布《海洋卫星业务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预计研制与发射海洋水色卫星星座、海洋动力卫星星座和海洋监视监测卫星3个系列海洋卫星,并实现同时在轨组网运行、协同观测,基本建成系列化的海洋卫星观测体系、业务化的地面基础设施和定量化的应用服务体系。
按照《规划》,我国到2020年将具备对全球海域、重要岛礁和关键海峡通道连续稳定观测和监测能力,拓展国家、海区和省市3级卫星海洋应用与服务体系,数据实现实时/近实时共享,海洋行业卫星数据应用产品自给率达80%,产品定量化水平、服务海洋能力大幅度提升,我国海洋卫星体系的国际地位显著增强等。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海洋卫星应用发展的“六大任务”:一是完善海洋卫星观测体系,研制与发射3个系列海洋卫星,形成对全球海域多要素、多尺度和高分辨率信息的连续观测覆盖能力。二是建强海洋卫星地面系统,形成同时运行管理多颗在轨海洋卫星的能力,实现天地资源统一协调、多星多任务快速响应。三是提升卫星海洋服务能力,统筹利用气象、陆地等国内外各类遥感卫星资源,培育建设国家、海区和省市三级卫星海洋应用服务体系。四是完善卫星海洋应用体系,推进海洋卫星在气象、水利、环保、减灾等行业中的应用。五是加强海洋卫星遥感科技创新,开展自主新型海洋遥感载荷、海洋遥感机理、应用关键技术研制与应用,建设公共创新平台。六是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入全球科技资源、创新资源、数据资源,鼓励技术引进与合作开发,承担大国义务,拓展明升中国海洋卫星的服务范围和领域,促进卫星数据产品的国际交换。
《规划》还明确了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争取多方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卫星工作宣传力度4大保障措施。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我国海洋卫星实现了从单一型号到多种型谱、从试验应用向业务服务的转变,向系列化、业务化的方向快速迈进,卫星在海洋权益维护、海洋开发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和海洋app研究等领域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海洋卫星体系基本建立,应用成果显著,国际影响大幅提升,同时有5颗海洋卫星立项在研,即将形成全球海洋水色、海洋动力环境观测和海洋监视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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