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资助计划与类别
1.资助计划
本科生6人、硕士研究生15人、博士研究生4人。
2.奖学金资助类别及期限
(1)本科生:36-48个月
(2)硕士研究生:24个月
(3)博士研究生:36个月
免高奖将于获奖者学业开始后的下一个学期生效,且仅在留学期限内有效。进行预科或预备学习的获奖者,可享受不超过一年的免高奖。
二、资助内容
1. 本科免高奖:缴纳的学费金额与加拿大学生(非魁北克居民)相同。
2. 硕士、博士免高奖:缴纳的学费金额和魁北克省学生相同。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或在外留学人员。
4.已获得魁北克省大学教育机构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且需为秋、冬季学期学日制学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申请方式及时间
申请人需在1月30日前完成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报名工作,并按平台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五、申请材料清单
1.魁省大学教育机构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
2.加拿大魁北克省免高奖申请表(见附件)。
注: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格式为姓+名),并发送至ca@csc.edu.cn。
六、录取方式及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材料提交加方,最终结果由加方确定。
确定获奖者的时间一般为2017年3月。
七、对获奖者要求
1.获得免高奖期间应在魁省进行全日制学习。
2.出现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违反校规或不准许继续进行本专业学习等情况,则奖学金将被终止。
3.如变更留学专业或留学单位,需获得中魁双方免高奖负责机构批准,且此变更不能延长留学期限和奖学金期限。如出现未经批准的变更,则奖学金将被终止。
4.除申请免高奖进行高一级学位学习外,申请人不能享受一次以上免高奖。
5.如奖学金被终止,后续事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八、获免高奖人员不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刘佳睿/井萌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传 真:010-66093945
电子信箱:ca@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魁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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