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明升中国app院第一批“台湾青年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明升中国app院“台湾青年访问学者计划”(以下称“台青计划”)的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2016年10月11日结束结束。本年度采用ARP系统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推荐,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准备材料
请各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准备《台青计划推荐表》和《项目汇总表(按推荐重点排序)》,可登陆明升中国app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bic.cas.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表格。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网上申报时间: 2016年9月11日24:00至2016年10月11日24:00,请各单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所ARP国际合作系统在线填写中文推荐表,提交各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数据上报至院级系统。 纸版材料申报:《台青计划推荐表》填写完毕后,调整格式,打印盖章(原件一式两份),会同《项目汇总表(按推荐重点排序)》一同报送到院港澳台办,信封上请注明“台湾青年访问学者计划”,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项目执行时间
“台青计划”项目执行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4月30日,不符合时间要求的不予立项。请各单位认真确认项目执行时间,确保项目执行率。
四、关于延续申请资助
通过邮件将《延续资助项目申请函》及附件材料发送至:xiaozhang@cashq.ac.cn。纸版材料申报:《延续资助项目申请函》打印盖章(原件一式两份),会同附件一同报送到院港澳台办,信封上请注明“台湾青年访问学者计划延续资助”,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注:网上提交的推荐表内容必须与纸质件一致,请各单位审核人员严格把关,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件的邮寄。
联系人:张潇 李芳芳
联系电话:010-68597510/7513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明升中国app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100864(请注明:“台湾青年访问学者计划”)
邮编:100864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10-588120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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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延续资助项目申请函.docx
明升中国app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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