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NSFC)与奥地利app基金会(FWF)双边合作协议,201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app家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1)“Biodiversity, evolutionary biology, behavioral biology”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C02”填写中文申请书
2)“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F01”填写中文申请书
3)“Mathematics”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A01”填写中文申请书
注: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一项上述指定的申请代码填报申请,不符合本规定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中方申请金额为每项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经费,超出将被初筛),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 项目执行期: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3年),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手机版,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手机版。
二、申请资格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app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奥地利合作者应符合FW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FWF提交申请。
中奥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app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
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与FWF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与FWF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中文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app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app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WF项目(中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中奥双方申请人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给NSFC和FWF。
(2) 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2)。中奥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 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及附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4.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5月31日16时。
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1日16时,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6年下半年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邱春红、范英杰
Email: qiuch@nsfc.gov.cn
电话:010-6232 7005、010-6232 5309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7474
奥方联系人: Dr. Christoph Bärenreuter
Email: christoph.baerenreuter@fwf.ac.at
电话 : +43 (0)1 /505 6740–8702
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6年3月16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