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瑜)“越是创新,企业交的税就越重。”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春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曹宝华在建议中指出,民营高科技企业不仅增值税负担较重,而且所得税负担也较重,各种税收加在一起,占到了产品销售额的8%~11%,有些甚至超过11%。该比例比一般加工制造企业高出1.7倍。
为减轻民营高科技企业税收负担,促其快速发展,曹宝华建议:第一,给予民营高科技企业更有效的税收优惠;第二,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第三,放宽民营高科技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比例限制;第四,将民营高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工资、奖金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如果国家暂时还不能将民营高技术企业人员工资、奖金全部划入企业成本核算并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的话,希望先将科技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全部纳入企业成本,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明升中国app报》 (2016-03-08 第4版 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