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月19日通报,浙江省首次确诊一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患者,男,38岁,义乌市人,2016年2月2日起程赴斐济和萨摩亚旅游(斐济和萨摩亚为疫情发生国),2月15日返回义乌市。患者自诉在回国途中出现无明显诱因的发热、畏寒等症状,在萨摩亚旅行期间有蚊虫叮咬史。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患者入境时健康检疫、检验的相关信息通报,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将患者转运至义乌市医疗机构隔离治疗。2月19日,明升中国疾控中心复核检测患者标本寨卡病毒核酸阳性。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患者标本检测结果,确诊该病例为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目前,患者仍在医院隔离治疗,体温正常,病情已明显好转。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寨卡病毒病防控相关要求和诊疗方案,组织流行病学和临床治疗专家,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例隔离治疗、宣传教育、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大疫情和蚊媒密度监测力度,切实防范疫情扩散蔓延。
专家们认为,寨卡病毒病属于蚊媒传播疾病,主要是通过伊蚊叮咬感染。目前浙江省正值冬末春初,尚未进入伊蚊活跃期,因此,此次输入病例引发传播并进一步扩散的风险较低,民众无需恐慌。专家特别提醒,当前南美等地国家流行寨卡病毒病,公众如近期到寨卡病毒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旅行,要注意做好防蚊措施;孕妇及计划怀孕女性近期要慎重考虑前往发生疫情国家和地区。一旦出现发热、皮疹、肌肉关节疼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旅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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