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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侠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3 14: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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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打开政策窗口盘活智力资源

 

11月7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政策触及了科技共同体的切身利益,引来广泛热议。增加知识在分配中的权重,以此提高科技共同体的收入,其切入点与对目标群体偏好的选择和定位无疑是非常精准的。那么,这项政策释放了哪些积极信号呢?

按照科技部副部长李萌的解读,此次分配机制改革,目标是建立三元分配体系,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性收入。对这个分配结构进行分析,就会发现此次改革真正解决的问题不是收入问题,而是收入合法性的问题。

众所周知,科技人员收入的主体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投入支撑的,即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的大部分,所谓绩效无非是把国家投入部分从每个人那里切分出来,然后放入集体的资金池中,以此调动科技共同体内部的竞争机制。在这种内部激励下,根据业绩的不同,有的人从资金池中多分一些,而另一些人则少分一些,其结果必然是零和博弈,对于科技共同体的整体收入改善没有多大帮助。毋庸讳言,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这套体系取得的效果非常显著,但也催生了过度竞争与无节制透支、涸泽而渔而非可持久性的学术生态。

在国家整体发展愈发依赖创新驱动的背景下,如何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显然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但是,在国家教育投入短期内无法有实质性大幅提高的背景下,要如何实现激励机制的创新突破?在此背景下,改变以往的零和分配博弈策略,就必须构建更为有效的新激励机制,必须实质性地扩大用于分配的“资金池”的规模。然而对于扩大的资金从哪里来,《建议》却语焉不详,这是否意味着,增量部分只能从市场中来,通过市场化的方法解决知识资本的收益长期偏低的问题。可以预见,这项政策的短期收益不会太明显,它的意义在于以国家背书的形式为未来增加用于分配的各种努力提供了一种合法性认证,对于个体而言是一种解放与激励,对于社会而言则是让社会分享到这些资源,增加了社会福祉。

目前,对于该政策的理解还存在一个普遍性误区,即科研人员的兼职行为是否会影响本职工作,适度的边界在哪里?这个问题看似很关键,其实远没有想象那样严重。根据知识梯度存在的现实,知识的流动方向是从高到低,通常具有流动能力的是那些具有大于或等于行业平均知识基准线的个体,所以以往那些能够在不同科研单位间兼职的人大多是学界精英,如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此次《建议》把科研人员的兼职行为合法化,导致可以流动的人才的边界条件下移,从而释放出更多以往被违规成本阻挡的人才流动。换言之,现在可以流动的人才不再单纯是高端人才,而是可以低一级的人才,这样既可以满足社会对于知识资本与智力资源的不同需求,又可以把以往那些被沉没的知识资本与智力资源盘活,这就是这项政策所具有的可见价值。

由此可见,《建议》所释放的积极信号,并不会造成很多人所担心的那种情形:出现人员流动与兼职现象的井喷式爆发。毕竟资源硬性约束的存在,以及行业知识基准线的逐年提升,会冲抵掉政策释放的部分空间,因而,可以流动的人才总量是有限的。再加上,以往占有模式下的零和收益博弈,已经严重推高各行业科研人员的考核标准,能够完成那些逐渐加码的任务已属不易,哪还有更多精力去兼职呢?由是观之,可以预见各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被蚕食,会全面提升科研人员的工作考核指标,以消解知识资本与智力资源的潜在流动倾向,导致政策效率出现折扣。这倒是当下需要担心的问题之一。客观地说,这项政策是一项温柔的渐进型政策,因此,目前的很多担心是不必要的。对于该项政策,真正需要认真对待的不是兼职行为的多少,而是那些借政策的模糊之处,使用于权力之间利益输送的假兼职现象合法化的趋势。市场是不好欺骗的,毕竟它是基于契约精神与公平交易来维系的。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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